中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

2019-05-22 可可诗词网-民国史纪事 https://www.kekeshici.com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将中国人民推向灾难的深渊。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美英等国举棋不定,苏联则向中国伸出了援助之手。1937年8月21日,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根据这个条约,苏联不仅对中国抗战给予道义支持,也提供了大量军事援助。它显示了国际反法西斯战线的威力,对中国人民是极大的鼓舞。
        抗日战争初期,苏联采取积极援华的政策有比较复杂的国际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苏联是世界上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帝国主义和法西斯势力觊觎的主要目标。进入30年代,德意法西斯势力兴起,战争风云笼罩欧洲大陆。苏联为避免或推迟战争爆发,在国内加紧建设以期提高综合国力,巩固国防,在国外一面频繁与英、法、德等国谈判,一面在邻国驻扎军队,建立军事基地,加强抵御法西斯进攻的力量。在东方,苏联是列强中惟一与中国和日本相邻的国家。它希望远东局势保持稳定,关注中日之间的争端。为避免陷入两面作战的窘境,苏联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一味采取迁就日本的政策。凡是苏日之间出现摩擦,“苏联总是让日本一步”。“九一八”以后,苏联扩大了与日本的贸易往来,并在西伯利亚渔场问题上对日妥协,还以低价将中东路卖给日本控制的伪满洲国,力图获取日本的好感。孰料,1936年11月日本与德国、意大利签订《反对共产国际协定》,公开表明了反对苏联的立场。这使苏联颇为不安。苏联认为, 日本是东方战争的策源地,又奉行反苏政策,苏日之战不可避免,遂决定利用中国的力量紧紧拖住日本。中苏在1932年底恢复邦交后,苏联曾通过各种非正式渠道试探与中国进一步改善关系的可能性。1936年10月,苏联外长李维诺夫在日内瓦国联第17次大会期间明确表示:“一旦中国与某一邻国发生激烈冲突时,苏联将首先给予物资支援。”①12月14日,苏联政府指示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面谒蒋介石提议签订中苏友好条约,但两周以后又认为“时机未到”,“不能排除他们同我们(指苏联)谈判与日本人达成协议的可能”。②随后,鲍格莫洛夫与国民政府代表孔祥熙的谈判时断时续,未获实质性进展。
        1937年4月,苏联得悉中国已经开始抗战的准备,便向中国政府建议,两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并拟由苏联向中国提供5000万美元贷款,以此向苏联订购机器和军火。6月,苏联驻法国大使苏利茨与中国大使顾维钧举行会谈,进一步表明苏联“早已估计到有德、日双方同时进攻的可能,它的军事计划也是根据这个假设拟定的”。他认为“要在远东避免冲突,促进和平,惟一办法是英、美、中、苏缔结地区性条约,即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协定”。③
        从南京国民政府的态度看,30年代初中日矛盾急剧恶化,日本亡华之举不断加剧,使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国民政府希望与苏联改善关系,同时对苏联的友好表示也心存狐疑。蒋介石等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武装革命完全听命于莫斯科,从而对苏联始终怀有戒心。华北事变后,南京谨慎地迈出改善中苏关系的步伐,派驻苏使馆武官邓文仪在莫斯科与苏联有关领导人秘密会谈,冀图依靠苏联的影响收编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以后,蒋介石又派蒋廷黻和陈立夫秘密访苏。外交部长张群也多次与鲍格莫洛夫会晤,终因双方意见相左,未能达成协议。
        卢沟桥事变前后,苏联再次通过鲍格莫洛夫提出与中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意向。蒋介石基于抗战的需要,也谋求从苏联获取援助,遂派王宠惠与之晤谈。据王宠惠1937年7月8日自南京致蒋介石电称:“苏联近来感觉其在远东所处之环境与中国同,故极愿中国统一强盛。盖中国向无侵略之野心。中国强则为远东和平之一种保障,中国弱则为远东战争之导火线。”针对日军对华北的猖狂挑衅,苏联建议“以中国政府名义邀请太平洋各关系国开一国际会,商订集合互助协定,苏方允许于接到邀请后,即正式通知愿意参加,如有第三国一国或数国赞成即可进行。否则(1)中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2)中苏签订互助协定”。④以后,随着日军侵华战争扩大,国民政府被迫实行自卫,局部抗战演化为全面战争。蒋介石发现,中国与日本抗衡尤需大国的支持,否则难以获胜,便对中苏谈判采取了积极的态度。经过反复磋商,中苏两国代表于8月21日在南京签署《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全文如下: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为欲对于一般和平之维持,有所贡献,并将两国现有之友好关系,巩固于坚定而永久的基础之上,又欲将1928年8月27日在巴黎签订之非战公约中,双方担任之责任,重行切实证明起见,因是决定签订本条约,两方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特派外交部长王宠惠;
        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特派驻中华民国大使鲍格莫洛夫。
        两全权代表业经相互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约定条款如下:
        第1条 两缔约国重行郑重声明,两方斥责以战争为解决国际纠纷之方法,并否认在两国相互关系间,以战争为施行国家政策之工具。并依照此项诺言,两方约定不得单独或联合其他一国或多数国家,对于彼此为任何侵略。
        第2条 倘两缔约国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彼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期间内,对于该第三国,不得直接或间接予以任何协助,并不得为任何行动,或签订任何协定,致该侵略国得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
        第3条 本条约之条款,不得解释为对于在本条约生效以前两缔约国已经签订之任何双面或多边条约,对于两缔约国所发生之权利与义务,有何影响及变更。
        第4条 本条约用英文缮成两份,本条约于上列全权代表签字之日发生效力,其有效期间为五年。两缔约国之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得向彼方通知废止本条约之意;倘两方均未如期通知,本条约认为在第一次期满后, 自动延长二年;如于二年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双方并不向对方通知废止本条约之意,本条约应再延长二年;以后按此进行。
        两全权代表将本条约签字盖印以昭信守。⑤
        8月29日,中国外交部为中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发表谈话,高度评价其为非战公约及其他维护和平条约之一种有力的补充文件,“此举不独对于中苏两国之和平多加一重保障,且为太平洋各国以不侵犯之保证共谋安全之嚆矢”。⑥同日,鲍格莫洛夫接见路透社记者,对两国缔结条约表示满意。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后,中日战争继续扩大。9月上旬,华北日军沿平汉线和同蒲线南攻,占领涿州、大同、淞沪战场宝山失陷,中国守军撤至第一道防线。蒋介石为迅速改变战局形势,急切要求苏联出兵,并希望将战争引向苏联。对此,苏联的态度十分谨慎。斯大林提出,苏联直接出兵对日作战应师出有名,总的原则是:不遇到挑衅不出兵。考虑到中国遭受侵略,只要太平洋会议九国或其中主要一部允许共同对付日本侵略时,苏联就可以出兵。斯大林允诺向中国提供军事和技术援助。9月7日,苏联参赞斯库林发表谈话,探询中苏进一步签订互助协定的可能性,认为甘肃和新疆为苏联国际上的重要缺口,支持国民党对苏联是有利的,并提出在陆地交通艰阻物资接济未畅通以前,两国间有考虑天空互助协定的可能。尽管这时苏联仍然顾虑中国政府抗日方针不坚决,或有中日停战妥协的可能,仍向中国提供了军事援助。9月14日第一批31架轰炸机飞赴中国,第二批31架也引擎待发。10月1日,第一批驱逐机101架起飞,第二批60架也预计于25日飞完,同时运来坦克82辆,防坦克炮45公厘口径200门,和重型轰炸机、高射炮等。大批教官和技师也派赴甘肃兰州。
        根据《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苏联在抗日战争初期向中国提供了大量的援助。1938年3月1日,两国代表在莫斯科达成协议,苏联政府同意给予中国政府总数为5000万美元贷款,以向苏联购买工业品及设备之用,年息3%。中国政府以茶叶、皮革、兽毛、锡、锌、钨、棉花、桐油、药材和红铜等偿还。7月1日,两国又商定第二批5000万美元贷款,年息3%,分五年偿还。1939年3月,孙科赴苏再谋第三次贷款。斯大林接见了孙科,答应提供更大额度的援助。6月,中苏商定一项相当前两次总额的第三笔贷款共1.5亿美元,年息3%,分十年偿还。同日,孙科与苏联外贸人民委员米高扬签署《中苏通商条约》,使战前长期争议不决的中苏边贸问题顺利解决。1940年,苏联又分两次向中国提供了总额达2亿美元的贷款。⑦在军事方面,从1937年10月至1939年9月,苏联向中国提供了985架飞机、82辆坦克、1300多门大炮、14000挺机枪,1940年又提供了250架飞机、近300门大炮、500辆卡车等,并帮助中国开辟了经新疆、甘肃、陕西到中国内地的西北公路,使苏联援华物资源源抵达西安等地,有力支援了中国的抗战。
        除了在物质上的援助,苏联还派出以崔可夫将军为首的顾问团和军事专家,来华指导军队训练,约有两千名苏联空军志愿队援华人员被派赴中国参战。一些人血洒长空,安眠在异国的土地上,受到中国人民的世代景仰。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在援华政策实施方面,斯大林的态度非常坚决。据陈丕士记述,孙科在签订《中苏通商条约》后曾提及谈判的艰辛。代表团在莫斯科有两个星期陷入付货条款和方法的细节争论,几乎影响了条约签订。后来,他见到斯大林。斯大林立即指示米高扬马上运送援华物资,并说这是事关中国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必须重视。⑧在斯大林的催促下,谈判很快取得一致,苏联在抗战初期向中国提供了大量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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