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改革

        北魏孝文帝时实行的政治改革。自北魏文成帝以后,北方的民族矛盾已趋缓和,而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另外,北魏与南朝力量已趋均衡,漠北的柔然力量也很衰弱,外部威胁消除,改革有了条件。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在位时(471~499年)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巩固封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实行一系列政治改革。484年,颁行俸禄制,禁止官吏自行向农民征税,统一财政收支。485年,颁布均田令。486年,又建立三长制。孝文帝即位时年仅5岁,以上改革均由冯太皇太后主持决定。孝文帝亲政后, 又进一步实行改革。于494年迁都洛阳。在此前后,还颁行了一系列汉化措施:改鲜卑姓为汉姓,把拓跋氏改为元氏,丘穆陵氏为穆氏,步六孤氏为陆氏,达奚氏为奚氏,乙旃氏为叔孙氏等,共计改鲜卑118姓为汉姓。禁止鲜卑族同姓通婚,鼓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规定鲜卑族的八大姓与汉人头等士族大地主崔、卢、李、郑四姓门第相当。孝文帝亲自娶汉大姓女为后宫;禁士民穿胡服,一律改穿汉服;禁止说胡语,改说汉话。规定官吏在30岁以下的人再说胡语,一律“降爵黜官”;凡迁至洛阳的鲜卑人都要以洛阳为籍贯,死后葬在洛阳,不许归葬平城;仿效南朝的政治制度等等。这些改革,顺应历史发展趋势,有利于生产发展,加速了当时北方各少数民族封建化过程,促进了北方民族的大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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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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