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和议

        南宋初年与金订立的和约。1140年(绍兴十年),顺昌、郾城战役大捷后,南宋以高宗、秦桧为代表的投降派一意孤行,苟安求和,撤退军队,放弃中原。次年,宋金议和,规定:宋金间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宋向金称臣,每年纳贡银、绢各25万。1142年春,金册立赵构为宋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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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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