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不能见物

        且犹白以目见,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公孙龙子·坚白论》)
        【注释】 ①目:眼睛。②火:指光线。
        【译文】 白色是需要靠眼才能看见的,眼睛需要靠光(“火”)才能见物,但是光并不能见物,所以说光线与眼睛一样,都不能见物。
        【评说】 这里犯了“偷换概念”和“不当类比”的错误。所谓“以目见”中的“以”,是说人要用眼睛见物,因为眼睛是见物的器官。所谓“以火见”中的“以”,是说要凭借光线见物,因为光线是见物的条件。但是“以”的这两种不同的含义在这里被混淆了。光线本身不能见物,说明光线不是见物的器官,但决不能由“光线不是见物的器官”而类推出“眼睛也不是见物的器官”的结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10-0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原文地址:https://www.kekeshici.com/mingyanmingju/jxmb/bianxue/195157.html,转载请保留。

Copyright © 2002-2017 可可诗词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鄂ICP备2023021681号-1
友情链接:食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