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小知大

        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所烧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所害也。由此观之,见者可以论未发也,而观小节可以知大体矣。(《淮南子·氾论训》)
        


        【注释】 ①灼:烧伤。②见者:有见识、懂道理的人。
        【译文】 虽然没有被火灼过却不敢用手去握火,是因为已经看到火烧东西;没有被割伤却不敢用手去握刀刃,是因为看到过有被刀刃割伤的。由此看来,懂得此理的人可以论说未曾发生的事,从观察一事物的细节就可以知道这个事物大体上是什么样的。
        【评说】 人们见过许多火烧、刀割东西的事例,就能够归纳出“火能烧”、“刀能割东西”的一般命题。这是通过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法得到的命题。从这些命题又可以出发,运用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法,则可以得到“火能够烧‘手’”、“刀能够割‘手’”的个别性结论。这种从个别推出一般,又从一般推出个别的逻辑进程,使人们可以由小节知大体、由已知见未知的思维进程,从而体现出人类思维能力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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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3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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