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归纳推理

        不知其数而知其尽也,说在明者。(《经下》)
        【注释】 ①数:多少。②尽:全部。③明:推断。
        【译文】 无法知道某类事物究竟有多少,却能够知道这类事物的全体情况,是由于有所推断。
        【评说】 我们虽然无法知道某类对象究竟有多少个体,无法对它们去一一进行考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推理得到一个结论,然后将这个结论放到现实中去考察。如果它符合实际,那么这个推理便是正确的。这个推理的结论也就能够以全称的形式存在了。这里涉及的是不完全归纳推理,它就是根据一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这类事物的全体都具有这种性质的推理。虽然它的结论不是必然的(即可能的),但是在思维活动中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由摩擦双手能生热,摩擦石块能生热,摩擦木板也能生热这些现象,推出“凡摩擦都能生热”的结论,这个结论并非是通过对所有的东西都进行了摩擦才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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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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