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根谭·明洪应明 - “一七六、事外事中·明晓利害”
【原文】
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
【译文】
评论事情的人处在旁观者的地位,应该多了解事情的利害得失;当事人处在事情中,应当忘记个人利害得失,才能冷静。
发布时间:2019-06-08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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