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不可外扬
指家里出了丑事,不对外人说,不让外人知道。这一俗语,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就出现了。当时的社会特别重视家庭血统、门第尊卑。官位和社会地位的高低都由此决定,所以,门阀观念相当浓厚。另一方面“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也越来越严苛。由于一些名门望族的男女,享受世袭,不愁衣食,不免温饱思淫逸,常有不婚而孕、叔嫂相好、翁媳私通等丑事发生。这些事一旦传扬出去,就会受到褫(chǐ剥夺)夺官职爵位、沦为平民的惩罚。所以,一些名门大家一旦出丑,便捂着盖着,并制订家规: 家中丑事不可向外张扬。
时间一长,这种家规不仅被上层社会普遍采纳,一些平民也学了去,于是形成俗语,流传至今。
这一俗语,最早见诸文字的大概要算南宋·释普济《五灯会元·玄门偃禅师法嗣》:“问:‘如何是和尚家风?’师曰:‘不欲说似人。’曰:‘为甚么却如此?’师曰:‘家丑不外扬。’”现在人们多用此语来比喻内部不好的事情不要向外张扬,以免招来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