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手
指办案快捷果断的人。
唐高宗永徽年间,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由于他资历较浅,刺史李崇义有些瞧不起他。当时州里要清理多年来积压的几百件陈年旧案,李崇义就指派他去负责这项工作,很有点故意难为他的意思。裴琰之接受这项任务之后,二话没说,吩咐书吏们准备好足够的纸墨笔砚,就马上开始清查审理工作。他一边审阅案卷,一边自己说,叫别人写判词,明快果断,不用多长时间,就将几百件积案全部审理完毕,并制作好了所有的判词。他的判词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能够依法阐明生死赏罚的道理。刺史李崇义看了这些判词后,大为惊异和赞叹,并为自己原来的态度深感内疚。由此,裴琰之办案快捷果断的名声大振,时人誉之为“霹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