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延克期

        【出典】 《后汉书》卷三十三《虞延传》:“虞延字子大,陈留东昏人也。 ……建武初,仕执金吾府,除细阳令。 每至岁时伏腊,辄休遣徒系,各使归家,并感其恩德,应期而还。有囚于家被病,自载诣狱,既至而死,延率掾史,殡于门外,百姓感悦之。”
        【释义】 东汉时,细阳县令虞延对待囚犯注重感化,每逢假日,放囚犯回家团聚,囚犯都能按时回狱服刑。
        【例句】 虞延克期,盛吉垂泣。 (李瀚《蒙求》9962)这里举虞延放囚犯回家过假日事作为提供学童学习典故之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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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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