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典】 《晋书》卷七十五《王湛传》附《王承传》:“承字安期。清虚寡欲,无所修尚。……东海王越镇许,以为记室参军,雅相知重,……在府数年,见朝政渐替,辞以母老,求出。越不许。久之,迁东海太守,政尚清净,不为细察。小吏有盗池中鱼者,纲纪推之,承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耶!’……其从容宽恕若此。”
【释义】 晋时,东海太守王承以宽恕理郡,对小吏盗其池中鱼不予治罪。
【例句】 王承鱼盗,丙吉牛喘。(李瀚《蒙求》9961)这里举王承恕吏事作为提供学童学习典故之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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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晋时,东海太守王承以宽恕理郡,对小吏盗其池中鱼不予治罪。
【例句】 王承鱼盗,丙吉牛喘。(李瀚《蒙求》9961)这里举王承恕吏事作为提供学童学习典故之一则。
发布时间:2019-07-05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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