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朋举法镇乱卒

        福建兴化(治所今莆田北)濒临大海,盗匪频仍出入。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兴化镇将所属吏卒都是刚接受招抚的盗匪,军纪涣散。有个下级军吏侮辱姓张的仆人,张氏告到官府。镇将为严肃军纪,狠狠鞭打了那个军吏。军吏手下的士卒大哗,冲进张氏家,捣毁居室,并想乘机劫持镇将,制造更大的混乱。镇将听到风声,急忙躲避他处。士卒们又将那个被鞭打的军吏勒死,将其尸体放置在张氏门口,声称是张氏的仆人杀害的。此时,升迁福建福宁(治所今霞浦)道参政的于朋举刚刚到任,就接手此案。他禀公执法,查明真相,很快抓获首犯。于是,召集文武官吏会审凶犯,那些作乱的士卒个个带刀环立,怒目而视。于朋举从容镇定,对士卒说:“你们犯了军法,罪行严重。念你们过去一贯无拘无束,这次就不予追究。但杀人者,应按法律论处,不可宽恕。”士卒们面如土色,还想诬赖张氏的仆人。于朋举厉声说:“你们气焰何等嚣张!你们想想看,他怎么可能从千百个强悍的士卒中夺走一人?”当即,传讯证人,讲出实情。士卒们个个目瞪口呆,无言以对。此事以诛杀3名首犯而告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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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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