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集

2018-10-11 可可诗词网-第二卷 https://www.kekeshici.com

宋代诗文别集。黄庭坚撰。此书全名为《豫章黄先生文集》,包括内集30卷、外集14卷、别集20卷、词1卷、简尺2卷;并附刊伐檀集2卷、年谱30卷。宋代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载:“黄元明云:鲁直旧有诗千馀篇,中岁焚三之二,存者无几,故自名《焦尾集》。其后稍自喜,以为可传,故复名《敝帚集》。晚岁复刊定,止三百八篇,而不克成。今传于世者尚几千篇也。”黄庭坚自己编定的两集久已不存,传于世者即此集。

内集为黄庭坚之甥洪炎于建炎二年(1128)所编,实为作者手定。《四部丛刊》初集辑入本集的嘉兴沈氏藏宋本题为(《豫章黄先生文集》)30卷。《郡斋读书志》卷4下、《文献通考·经籍考》卷63均著录《豫章集》30卷;《宋史·艺文志》亦有《黄庭坚》30卷。唯《直斋书录解题》卷17称《豫章集》50卷,或系内、别集合刊本。此内集卷1为赋、楚词,卷2至卷8为古诗,卷9至卷11为律诗,卷12为六言诗、挽词,卷13为铭,卷14为赞,卷15为颂,卷16为序,卷17、卷18为记,卷19为书,卷20为表、奏状及杂著,卷21为文,卷22至卷24为墓志碑铭,卷25至卷30为题跋。但此集不收黄庭坚元丰元年(1078)以前的作品。

继内集编成之后,南宋孝宗年间李彤又编成外集14卷。卷1为赋、古诗,卷2至卷5为古诗,卷6、卷7为律诗,卷8为哀词、墓志铭,卷9为杂文题跋等,卷10为书杂文,卷11为楚词,古诗,卷12为古诗,卷13、卷14为律诗。

淳熙九年(1182)黄庭坚之孙黄编成《别集》20卷,卷1为诗,卷2为铭、赞、颂,卷3为序、说,卷4为记、律赋、策问,卷5为书、表、奏状、启、婚书,卷6为杂著,卷7为疏,祭文,卷8为行状,卷9为墓志铭、墓表,卷10至卷12为题跋,卷13至卷20为书简。

在《山谷词》1卷和《山谷简尺》2卷之后附有黄庶所撰的《伐檀集》2卷,此后所收为黄在庆元五年(1199)所编的《山谷年谱》30卷。此编名为年谱,特注重诗文系年。黄序称:“盖尝编次遗文为别集二十卷,然于编年无所考证,因悉收《豫章文集》、外集、别集、尺牍、遗文、家藏旧稿、故家所收墨迹与夫四方碑刻、它集、议论之所及者,旁罗搜殁,系诸岁月。”《四库全书》本《山谷集》系采自明嘉靖间徐岱刻本,故书首列有徐岱、周季凤2序。

黄庭坚为“苏门四学士”之首,被后人奉为江西诗派的开山祖师。他在创作上主张“忌随人后”(《赠谢敞王博喻》),“自成一家”(《题乐毅论后》),故而能独树一帜,表现出鲜明的个性。但由于过分讲究“无一字无来处”,以取古人陈言“点铁成金”(《答洪驹父书》)为创作宗旨,故而不免有晦涩生硬之弊。

本集今存较早的版本是明代弘治年间叶天爵刻、嘉靖六年(1527)重修本,此外,尚有万历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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