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思政堂记》原文、赏析和鉴赏

2023-02-15 可可诗词网-曾巩 https://www.kekeshici.com

曾巩

尚书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太原王君为池州之明年,治其后堂北向、而命之曰思政之堂。谓其出政于南向之堂,而思之于此也。其冬,予客过池,而属予记之。

初,君之治此堂,得公之余钱,以易其旧腐坏断,既完以固,不窘寒暑。辟而即之,则旧圃之胜,凉台清池,游息之亭,微步之径,皆在其前; 平畦浅槛,佳花美木、竹林香草之植,皆在其左右。君于是退处其中,并心一意,用其日夜之思者,不敢忘其政,则君之治民之意勤矣乎!

夫接于人无穷,而使人善惑者,事也;推移无常,而不可以拘者,时也;其应无方而不可以易者,理也。知时之变而因之,见必然之理而循之,则事者虽无穷而易应也,虽善惑而易治也。故所与由之,必人之所安也;所与违之,必人之所厌也。如此者,未有不始于思,然后得于己。得于己,故谓之德。正己而治人,故谓之政。政者,岂止于治文书、督赋敛、断狱讼而已乎?然及其已得矣,则无思也; 已化矣,则亦岂止于政哉!古君子之治,未尝有易此者也。

今君之学,于书无所不读,而尤深于《春秋》,其挺然独见,破去前惑,人有所不及也。来为是邦,施用素学,以修其政,既得以休其暇日,乃自以为不足,而思之于此。虽今之吏不得以尽行其志,然迹君之勤如此,则池之人,其不有蒙其泽者乎?故予为之书。嘉祐三年冬至日南丰曾巩记。

在曾巩传世的散文中,以“记”题篇的文字颇丰。唯其内容广泛,行笔自由,更独具一格,后人以其最能体现曾氏文章的艺术风格而倍加赞赏。但见曾子固的“记”体文,或追故迹遗风,或指陋习流俗;或辟佛道,或敬先贤;或题“学记”以劝戒勤勉;或辩吏治以析明任称;或专论水利农桑,以分出天意人力;或褒贬忠义恶行,以宏扬修养道德。作者的一支生花妙笔,凡翰墨所至无不游刃自如。其中一些应约、受请、嘱托的篇章,常能不囿于人事景物,着意于品评剖析、寄寓心志。而行文奇思迭出,更是发人所未发。撰于嘉祐三年(1058)的《思政堂记》则正是曾巩此类文体中的一篇力作,多有其可研读之处。

“思政堂”乃知任池州(今安徽贵池、青阳一带)的“太原王君”者所命名。文中“治其后堂北向”一句,指出了“思政堂”或位于州衙“其后”。因王氏为池州任,“出政于南向之堂,而思之于此,”遂有“思政”二字的自题。堂名蕴意之深邃人或能自见,但王君之本心可嘉。却使曾巩虽因嘱为文,已是指事有感,笔下寄情了。“太原王君”者,事迹不详。作者只指称其为“尚书祠员外郎、集贤校理”,池州之职或为王氏的首放外任。首节文字虽简明、爽洁,记述人事却极富赡。文中一一点明了“思政堂”的由来、位置、人物的身分,并交待了作者是年冬天“客过池州”,为王君所“嘱予记之”,文字以叙述为主。但作者巧用“命名”,“出政”和“思政”数词,使叙记中有议论。而以“北向”与“南向”、“出政”与“思政”的两组对比,着意突出“思之于此”四字。使首节文字为下文的议论设埋伏笔。

全篇可读作四节。首尾各自成一段,而中问两节却组成了全文的中心,从文意与结构上二、三节正是作者慨发议论的重墨处。二节的起笔仍从“治此堂”说开去。作为州衙府宅之内的一处建筑,早在王君到任之前就已存在,唯因“旧腐坏断”,久未修葺而并不被人重视。所以作者先追述“治堂”的情况。文中“得公之余钱,以易其旧腐坏断”仍只限叙事。但“余钱”而“易”,则表明修葺并非翻盖一新,仅仅是补缀使其“固”而不至于荒废坍塌而已。因此作者如实地写道“既完以固,不窘寒暑”,可见这个所在冬夏都不能住人。曾巩直笔写“思政堂”本身,不去表其形状、大小,内外装饰,却“辟而即之”,细致地描述“思政堂”所处的环境。所谓“旧圃之胜,凉台清池,游息之亭,微步之径,皆在其前”。作者眼帘所收尽得亭台池径,令人赏心悦目; 而“平畦浅槛,佳花美木,竹林香草之植,皆在其左右”。“思政堂”虽普通简陋,但独处于一片秀美宜人的胜景之中,给予王君的完全是另一种足以静思勤政的境界,恰衬托出“思政堂”位置的与众不同。作者明写环境的秀美宜人,笔触详尽而细腻,涉及圃、台、池、亭、径、畦、槛,以至花木林草; 暗寓着赞叹这“不窘寒暑”的“思政堂”原自得其绝妙处。这里,曾巩用的是反衬对比之法,似乎是实叙其事,但信笔所至仍点在“思政堂”上。二节中,作者行笔满含着由衷的称颂。写胜景之佳,句式齐整而语辞不作夸饰,使王君治“北向之堂”的行动凭添一层新的含义。所以曾巩感叹“君于是退处其中,并心一意,用其日夜之思者,不敢忘其政”。“思”、“政”二字由此治堂的功用而结为一体。“用思”之时能“不忘其政”; 而“日夜之思”的所在,即此盛景之中的“不窘寒暑”之堂。名之谓“思政堂”确见出心诚意笃,颇得其旨要。作者对王君的“并心一意”,“日夜”而“不敢忘”的勤政躬身极为赞赏。从王君的“退处”,“用其思”,体味出“君之治民之意勤”的必然。二节未句的“则”字总结概括“公治堂”的本心,文意由“治堂”写到“治民”,题旨也随之得以揭示。所谓“思政堂”正是勤政思治的好处所。而追叙中的描写和议论,使行文又颇多神采,十分耐读。

至于三节文字则单单阐发议论。作者宕起一笔,起势于大处,辩析“政者”、“思者”的分合异同。由世间万事而“无穷”、时日“推移”而不歇、物理“必然”而“应无方”,推论出唯有知时因变、循理不易者,才能事“无穷”而“易应”,行“善惑”而“易治”的道理。文中曾巩断然指出: 凡待人接物、辩析事理,人之所以有或“安”,或“厌”的不同,唯在处理人事时对事理的或“由之”、或“违之”。万物变幻莫测,而事理常存、自有其妙。人只能去把握、去遵循规律,才不至于惑而“应无方”。所以作者主张“未有不始于思,然后得于己”者。学而有思,思亦促学,学思原不可分。“思”尤须在行之前,“思”亦尤须在行之后。“思”而后知,知而后行,可见“学思”对于“知行”的重要。这一节作者文思巧运,从大处落墨,又由远及近,峰回路转仍归结于“思”与行的联系。从文字上似与思政堂的记文相去甚远,实际是对王君“日夜之思”的理论阐发,笔触依然照应着首节的“思之于此”。这一段论述并非凭空而来,原是因“思政堂”而起,由王君的“治民之意”而进发。所以文字虽纯然说理,反觉处处有人事对应,并不觉空泛、干涩、无味。行文中隐寓着对王君“治堂”、“治民”的又一次肯定,体现了曾巩“本原六经”的儒家道统的一贯思想。继而,作者由“思”而“得于已”、而“谓之德”,而“谓之政”。终于对“思”,“政”二字作出了新的释义:“正己而治人”是为“政”,学得于己而成于行,则“始于思”。至此,“思”、“政”二字遂由“治民”的需要而必然地联系起来。作者阐发学思与知行的关系,揭示“思政”堂名的内涵,由“事”、“时”、“理”入手。对比于由之所安、违之所厌的差异,直至指明思与德、政的联系。论述中由大而小,由抽象而具体,一层一转,步步深入,写来得心应手。“政者”一句似意犹未竟,作“岂止……而已乎?”的反问,将“政”的意义推及至深广。人若达到“已得”,“已化”的境界,那时学思、知行已明,自然“则无思”。而真正的“得矣”、“化矣”,却正是儒家道德修养所追求的顶峰,又怎能限止于“正已治人”的“政哉!”既然“政者,岂止于治文书、督赋敛、断狱讼而已”、那么“思”的内容,作用和意义也就不限于一人一身、一州一邑了。可见王君治思政堂,其意义已不仅在“治民之意勤”,而在于儒家的道德修养。以此可证王君堪称儒家君子之才。曾巩正以其纡徐环复,委转自然的行文,将“属予记之”的一篇“题记文”写得入微入理,折转波澜,妙趣横生。作者以“古君子之治,未尝有易此者”收束两节文意。指出了为君子者“无思”,即使在古代的先哲圣贤们也是不易做到的。从而进一步赞叹王君“治此堂”唯在“治民之意”,唯在“日夜之思”,唯在“思政”二字的精神难能可贵。而王君所求的“治民”,则正是古代的“君子之治”。曾巩从王君“治堂”,“治民”的行动,揭示出他学思并用,知行一致的躬思勤政;在艺术手法上则以小见大,由此及彼,从事例到理论;论证时又由事实说明人意,从行动辩析事理。而行文叙中有描写,叙中有议论,或慨叹,或设问都能见之于情。曾巩为文,果然是“行纡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宋史》本传)

曾巩此文由“堂”而人,又由人而“堂”,将“太原王君”治民勤政的“并心一意”、“日夜之思”表现得形象生动。末节文字则由议论又归结于王君“之学”,实际上是将“思政”二字放到王君之志的角度去欣赏褒扬。曾巩敬重王君既“书无所不读”,尤深于《春秋》,“更能挺然独见,破去前惑”,并不一味泥古、复古,迷信前人的品行。作者对王君“施用素学,以修其政”,学以致用的态度格外褒奖,而王氏每“休其暇日,乃自以为不足,而思之于此”尤令人钦佩。学用一致,又能勇于思过,自省吾身。为官为吏者能做到王君这种程度,则“尽行其志”的理想原是能实现的。可惜天下州邑府衙之中如同太原王君者少,那么池州的百姓由“思政之堂”而能见其王君的言行心志,实在应该为“有蒙其泽”而庆幸了。末句又以反问收束全篇,问得自然而巧妙,亦将曾巩对“思政”二字的辩识,对太原王君道德修养的钦佩之情一泄无余。

曾巩撰《思政堂记》时正是他登进士第的第二年,奉调太平州司法参军。冬过池州留下了这篇“记”体文。曾文向以“言近指远,要其归必止于仁义”(《墓志》) 而名世。此文落墨于堂室,辩识于思政,发微于学思,知行,全篇的大旨仍在阐述道德修养的自我深造和培育。行文的质朴无华,自然流畅,或记叙、或描写、或抒情、或议论无不藏锋不露,充分体现了曾文“平平说去,最淡而古”的风格。文中作者所主张的学以致用、勇于思过,“挺然独见”,“破去前惑”等旨在辩识学思与知行的见解,无疑与宋朝的“兴学”之风多有关联。以初入仕途但已负有文名的曾巩能留传下一篇《思政堂记》,或能从一个小小的侧面反映时代的某些特征。而嘉祐三年正处在范仲淹的“庆历兴学”,以及王安石的“熙宁、元丰兴学”之间,虽说是应人约请之作,偶然之中抑或有文题之外的耐人寻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