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督护制
北魏初期一种行政、经济制度。自汉代以来,地方豪强势力迅速膨胀,建立坞堡,具有强大经济、社会势力,甚至拥有私人武装。北魏建立后,为取得豪强大族的合作,承认豪强为乡间宗主,宗主对国家承担租调和其它义务,宗主控制下的依附人口不再向国家承担任何义务。宗主督护制保持了豪强地主在乡村的实力,因而得到汉族地主的支持。可是,宗主常常利用这一制度同政府争夺劳动力,又构成宗主与政府的矛盾。公元486年,北魏政府颁行三长制,废除宗主督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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