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禄制

        北魏俸禄制度。北魏初期,官吏没有俸禄,以赏赐和侵夺公私财产为生资,因而官吏们恣意搜括民脂民膏,导致吏治腐败和阶级矛盾激化。孝文帝太和八年(484),冯太后主持实行俸禄制:(1)定百官品秩,作为官员取俸多少的标准;(2)向民户增征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充禄钱,作为俸禄来源;(3)不足数额在当年向民户预征帛二匹为官商之本,以官营商业盈利补充。与此同时,还制定了惩治贪官污吏的法律,贪污帛一匹以上者处死。班禄制的实施是北魏政权封建化的重要一环,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官员非法掠夺,对于吏治的整顿也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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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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