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制

        北魏时期的经济、行政制度。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颁行均田制。为配合均田制的实施,太和十年(486),北魏政府根据李冲的建议,废除宗主督护制,实行三长制,即:五家为一邻,立一邻长,五邻为一里,立一里长,五里为一党,立一党长,任邻长者可免除家中一人的力役,任里长者可免除两人的力役,任党长者可免三人的力役。三长负责检查户口和协助政府征发赋役。三长制推行后,对于北魏政府搜括隐匿人户和实施均田制以及新租调役制,都起到显著效果。任三长者多为豪强之家,对于北魏政府强化地方政权组织也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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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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