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

        法律名辞。“十恶”一辞,本为佛家语,如杀、盗、淫……等。贯以法律内容,则始于北齐,隋、唐因袭之。唐律载入十恶。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有十恶之一罪者,国有大赦,也不在减免之列,俗称“十恶不赦”。法列十恶,乃维护君权、亲权、男权、主(人)权、用以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历代多因袭不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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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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