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案

        ① 1868年(同治七年)英国内地会传教士戴德生在扬州强行租屋,开设教堂。民众激于义愤,毁其寓所。英国驻上海领事麦华陀要挟两江总督曾国藩,迫其将地方官撤职,赔偿教会“损失”,并立碑保护教堂。②1891年(光绪十七年),扬州民众为反抗教会势力,张贴告示,揭其罪恶,又斥责“官府受贿,保护洋人”。是年4月间,五、六千人包围教堂,毁坏门墙。后地方官派兵强行驱散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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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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