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渐活跃的中间势力

        战后中国政坛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为政党的发展留出了较大的活动空间,一时党派纷出,颇有政党政治的声势。据《中国党派》一书的统计,战后初期涌现出了105个大大小小的党派,成为当时所称的中间势力[1]
        中间势力的中坚是中国民主同盟。成立于1941年的民盟,自称“为国内在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各党派一初步结合”,主要宗旨是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厉行法治,尊重自由[2]。自成立后,民盟便站在国民党反对派立场上,批评国民党的诸多施政方针,要求结束一党统治,建立民主联合政权。随着抗战后期国民党统治危机的加剧,民盟对国民党的批评也在加强,它实际上已成为中共在政治上的盟友。抗战胜利之初,民盟立即发表声明,表示:“我们坚决的要求民主,一切反民主的都是我们所不赞成的”;“我们要求一个完整的国家,凡一切可以制造分裂或引起内战的姿态与措施,也是我们要坚决的排除的”;“我们现在的口号是,民主统一,和平建国”。声明提出了十项主张,要求延期召开国大,保障人民自由,召集各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会议,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政府,解决当前一切紧急和重大的问题[3]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政治报告认为:“从国际的及国内的形势来说,中国目前迫切的需要是民主。……因此我们中国民主同盟就认定我们当前唯一的责任是实现中国的民主,是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报告肯定英美式的政治民主制度,提出“拿苏联的经济民主来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拿各种民主生活中最优良的传统及其可能发展的趋势,来创造一种中国型的民主”。报告提出中国面临的三大问题是,政治会议、联合政府和国民大会问题。认为政治会议应能够真正解决问题,联合政府是中国和平团结统一的唯一途径,国民大会必须名符其实,而不是任何党派包办操纵的机关[4]。会议通过的纲领全面概括了民盟的基本政治主张。纲领分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教育、社会、妇女七大项。政治上,保障人民基本自由,实行宪政,厉行法治,实行地方自治,并实行国会制、内阁制、普选制的政治制度,行政首长和议会议员由民选产生;经济上,保障人民经济平等,发展社会生产力,制定统一经济计划,实行减租,并以渐进方式完成土地国有,银行、交通、矿业、森林、水利、动力、公用事业及具有独占性之企业,概以公营为原则,其他一切企业,均可由私人经营,企业员工应有管理权,予外人以投资之便利;军事上,军队属于国家,禁止军队中之党团组织,实行征兵制,现役军人绝对不得干预政治,并不得兼任行政官吏;外交上,以保障国家之领土主权,民族之自由平等,与各国和平相处为原则[5]。大会通过的宣言,重申了政治报告和民盟纲领的主要要求和主张。
        民盟一大选出张澜、沈钧儒、章伯钧、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罗隆基、梁漱溟、张东荪、张申府等十八人任中央常委,张澜任主席,左舜生任秘书长(青年党退出后,梁漱溟任秘书长)。下设十一个委员会,负责人为:组织章伯钧,宣传罗隆基,国内关系梁漱溟,国外关系张君劢,工商黄炎培,青年沈钧儒,民运陶行知,妇女刘清扬,华侨郑振文,文化张申府,财务张澜[6]。各地支部负责人为:西南潘大逵,西北杜斌丞,南方李章达,华北张东荪,东北高崇民,华东由民盟中央直接负责。据统计,到1947年11月民盟被迫解散前,全盟有总支部五个,分支部四十六个,盟员总数2.2万余人[7]。民盟领导人之一罗隆基认为,这时候的民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集合团体,它在中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有它的代表性,亦有它相当的影响。除国民党和共产党以外,它是中国当时较有代表性的有多个派别组成的政治集团[8]。 
        民盟的特点是各个党派的联合,盟员与各党派成员可以兼跨(随着盟务的发展,无党派盟员数量在增加),入盟党派仍有相当的自主权,因此如何处理盟内各党派之间的关系,也是民盟面临的一大问题。民盟成立时,是三党三派的结合(青年党、国社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即第三党和救国会、职教派、乡建派)[9],其中青年党力量较大,在盟内占有重要地位。抗战胜利后,由于政治立场未尽一致(青年党倾向于与国民党合作,而民盟内不少人则倾向于与中共合作),更由于实际的利益考虑(争取参政时的更多席位),青年党在1945年底退出民盟,自立门户[10]。为了解决盟员与党派的关系问题,1946年4月,民盟中常会专门通过了《调整盟内党派问题施行办法》,规定加盟党派应负下列义务:1.接受本盟之政治主张,并遵守组织规章,服从决议;2.对政治上之重大意见,顺向政府提出者,应建议本盟提出之;3.不得以其党派之名义,自行向政府交涉政治权益;4.所主持之言论机关,对于本盟或盟内党派不得有所诋毁或攻击;5.不得在盟内收揽盟员参加其组织;6.分担本盟经费[11]。同时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盟员规约》和《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入盟办法》,以图对盟内成员的不同立场予以约束。尽管如此,民盟的组织基础仍不稳固,盟内各党派间的关系仍然存在某些矛盾,也不可能执行非常严格的纪律,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时有不同的声音出现。到制宪国大召开时,民社党决定参加国大,导致民盟的又一次分裂。
        民盟以外,还有一批中间党派相继成立。民主建国会是以迁川工厂联合会为中心的部分工商界人士和以中华职业教育社为中心的部分文教界人士组成。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召开成立大会,发表成立宣言。对于国内政治,主张和平统一,民主集中,政府充分尊重人民自由,各政治党派以国家利益为前提,相忍相让,通过政治的民主化以达成军队的国家化;对于经济,主张有民主的经济建设计划,与在计划指导之下的充分企业自由,用和平合理的手段解决土地问题。宣言称“我们不是一个党同伐异的政党,我们对于一切为民主建国而努力的党派及个人,都愿保持极度的友善,然而同时保留对于任何方面的完全的批评自由,我们愿以纯洁平民的协力,不右倾,不左袒,替中国建立起来一个政治上和平奋斗的典型”。成立大会通过的政纲,提出了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文化方面的四十六项要求。民建组织原则规定,“不采取领袖制,会务分工负责,重大事宜,以合议制决定之”[12]。成立大会推胡厥文、章乃器、黄炎培、施复亮、李烛尘等为理事。
        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以上海的文教界人士和部分工商界人士为主组成的。1945年12月30日,民进在上海正式成立,“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为宗旨”。次年1月4日,发表《对于时局的宣言》,提出实现民主、还政于民、停止内战等八项主张[13]。随后推出马叙伦、陈此生、王绍鏊为常务理事。
        九三学社以“五四”时期的“民主与科学”口号为号召。1944年底,许德珩、潘菽等一部分文教科学界人士发起“民主科学座谈会”,抗战胜利后改称“九三座谈会”,并决定筹组九三学社。1946年5月4日,九三学社在重庆正式成立,选出潘菽、褚辅成、许德珩、涂长望等为理事。成立宣言称,“中国今日,舍和平团结,实无救济之策,而和平团结之能实现与否,端赖民主宪政之实施,故政治的民主与宪政的实施,实为救国要着,本学社同人,愿在自己岗位上,作此种问题之努力,促其实现”。成立大会上提出八项基本主张,着重于“促进民主政治之实现,争取人民之基本自由”,“从政治的民主化,谋军队的国家化”[14]
        上述新成立的党派,其政治主张与民盟大同小异,人员组成亦常有与民盟重合者,民建主张“对于中国民主同盟须极端联系”,民进“愿与国内各民主党派友好联合”[15],因此,民盟实际上是战后中间势力的中坚力量和政治上的代表。除此之外,由国民党内民主派组织的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和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分别于1945年10月28日和1946年4月14日成立,民联由谭平山、陈铭枢、杨杰、柳亚子等任常务干事,民促由李济深任主席,李未到任前,由蔡廷锴代理。除了在政治主张上与民盟等党派基本一致外,民联和民促的特点是利用其成员在国民党内的老关系,要求改造国民党,并联系与策动国民党内的反蒋人士一致行动,共同投身于反蒋的实际行动之中[16]。民联和民促最终于1948年1月合并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7]
        除了这些新成立的党派之外,原有的一些老党,主要是青年党和民社党(原国社党),也在战后全面恢复了活动。青年党成立于1923年,是国共之外各党派中历史较悠久、组织较健全、人数也较多者。抗战胜利后,青年党在10月初发表了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十条要求,中心为“从速召集建国会议(或政治会议),以奠定团结基础。其权限不必动摇国民党之领导地位,但必须是以解决问题;其名额与人选不必拘文牵义,但必须顾及各方之实现,并转得举国一致之信赖”;国民大会之召开,须在政治协商会议作详密之协商;切实保障人民之基本自由;中央与地方之用人行政,宜破除成见,一本惟才惟贤之旨;解散伪军,裁汰冗兵,为全国大举整军的初步[18]。12月2日至12日,青年党召开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其目的在重订政纲,修改章则,扩大组织,刷新阵容,尤以研讨战后时局,讲求适当对策,为其最主要的工作之一”[19]。大会通过的新党章称:“本党本国家主义之精神民主政治之原则,内求统一与自由,外保安全与独立,以建设全民福利的现代国家,并促进平等合作的世界为宗旨。”[20]大会选出曾琦为主席,李璜、左舜生、陈启天、余家菊等为常委,陈启天为秘书长。青年党号称中国第三大党,有党员二十余万,但实际党员人数不过万余人[21],党部组织以四川、重庆、西康、云南、贵州等西南诸省市较为健全,尤以四川为其主要活动基地。青年党中央领导号称曾、李、左三巨头,曾琦抗战时期一度活动于沦陷区,形象欠佳,战后代表党内右派,“力主脱离民主同盟”;李璜因在抗战时期实际领导该党,“在党内之势力相当雄厚,该党参加民主同盟及与中共采取联系,多为李璜所主张,故有左派之称”;“左舜生则依违于曾、李之间,曾经联李以排曾,复因不满李之左倾领导,又联曾以排李”[22]。然而随着国共关系和国共与青年党之间关系的变化,随着战后国内整个政治环境的变化,随着青年党对于参政利益的追求,这三人之间对国共的态度也逐渐趋于一致。实际上,1945年底青年党退出民盟已经预示了其政治态度的变化,其后青年党实际成为国民党的政治盟友。
        民社党是由张君劢、张东荪负责的国家社会党和由伍宪子、李大明负责的民主宪政党合并而成[23]。两党领导人因为与康有为、梁启超共同的传承关系,且政见大体相同,在张君劢的运作下,1946年8月在上海召开代表大会,决定成立民主社会党,由张君劢任组织委员会主席,伍宪子任副主席,以形成一个大党,在战后政治舞台上据有一席之地。民社党领导人张君劢主张在国家本位基础上,实行英美式的政治民主和苏俄式的经济平等,故将该党定位为民主社会主义,即政治民主主义和经济社会主义的结合。张君劢在二十余年政治生涯中,屡受挫折,政治活动不如其意,感到“人民权利毫无保障”,因此希望得到西方式的政治活动空间与自由。他自称:“我从读书起,一直看重英美民主政治,这种民主政治是以尊重人民权力为基础,而以选举方法表示民意,始终觉得值得爱护”[24]。张君劢在战后中间势力争取民主政治的活动中起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在政协和制宪问题上,张主张限制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特权,实行英美议会政治,一度颇受中间势力的推重。民社党在成立宣言中主张,奠定和平,拥护统一,要求民主,实现社会主义,而要做到这些,应该实行政争决于选举,不决于疆场,“故吾人尊重政协之协议,非徒以其为协议之结果,乃以其为建国关键之所在,而吾人平日所祈求之和平统一,正在于是”[25]。民社党对各党的态度是:对国民党,反对其一党专政,指出其政治腐化,惟在实施政协决议,则予赞助,如在各地不阻碍本党之发展,与之取友好态度;对共产党,在目前力避文字上之攻击,忠告其停止军事行动或缩小范围,在反对一党专政取消特务等方面取同一态度;对青年党,保持以往私人往还及友好态度,在文字上对其取静观态度;对民主同盟,视为联盟,非为政党,暂不退出,惟须保持本身独立,如有共同行动,应以明文约定者为限,党员非经核准,不得自行加入民盟或担任任何名义[26]
        抗战胜利后,中国政坛上还涌现出一大批形形色色、背景不一的小党派,其中有源起于清末的光复会(1945年恢复,负责人尹锐志)、源起于20年代的中国少年劳动党(负责人安若定);有主要在海外侨团中发展的党派,如中国洪门民治党(负责人司徒美堂,后退出)、中国中和党(负责人尤永昌)等;有的是特殊社会阶层的集合,如四川袍哥的中华社会党、以佛教界人士为主的中国宗教徒和平建国大同盟;有的是地方实力派为巩固自身利益而组织,如山西的民族革命同志会(阎锡山任会长),四川的中国农民自由党(得到四川省政府主席王缵绪支持);有的是失意政客军人的寄托,如四川将领范绍增的益社;多数是抗战胜利后成立或开始公开活动的党派,如中国民主党(负责人侯野君)、中国人民党(负责人吴仁勋)、中国国民自由党(负责人林东海)、中国农民党(负责人董时进),等等[27]
        战后的小党派,无论旧有或新成立的,多数没有明确的政治理念,而为利之组合,希求在战后的政治重组中占据一席之地,因此趋时而起,应时而散,在中国政治中毫无影响力可言。少数有政治主张的党派,在国共分裂前,多数呼吁停止内战,实现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与中间势力的主张大同小异,间或有一些代表行业利益的特别要求。而在国共分裂之后,这些小党派或追随中共,或投靠国民党,或干脆散伙,除此很难有别的选择。然而无论他们的政治态度如何,只要他们存在,总是既存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总对执政党形成公开或隐藏的威胁,因此国民党对这些实力不大的小党派也不愿放手,他们不反现政府,则听其自生自灭,一旦有反对现政府的迹象,则毫不留情地予以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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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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