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能尽意

        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也。欲辨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言尽意论》)
        【注释】 ①殊:不同。②宣:通、畅达。③志:心意、心志。
        【译文】 并不是某个事物自然就有个名称,某种道理必然就有个称谓,要想辨别不同的事物,就应该使用不同的名称;要想畅通地表达思想,就应该建立不同的称谓。
        【评说】 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名称。人们要认识事物,就必须使用名称来指谓它们;要表达思想,就必须使用语言来实现交际。因此名称、语言对于认识事物和交流思想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指出了语言的指谓和交际两大功能。例如,老张对老李说“我明天去看望你”,这句十分简单的话,既体现了语言的指谓功能,指明了“看望”这个行为的主体与客体,也体现了语言的交际功能,将老张的想法传递给了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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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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