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之药

        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以入。中射之士问曰:“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怒,使人杀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而王杀臣,是死药也。王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杀。(《韩非子·说林上》)
        【注释】 ①荆王:楚王。②谒者:主管通报传达的官吏。③操:手拿着。④中射之士:宫中的卫士。⑤说(shuì):劝说,辩解。⑥明:证明、表明。
        【译文】 有人给楚王献长生不老的药,传递人拿着药走入宫中。有个宫中的卫士看见后问道:“这东西可以吃吗?”回答说:“可以吃。”卫士于是抢过来吃了下去。楚王为此甚为恼怒,就要杀死这个卫士。卫士托人对楚王说:“我问传达人,他告诉我说是可以吃的,我才拿过药来吃下去,这事我没有罪,有罪的乃是传递人。况且客人所献的是长生不死药,我吃了药,大王要是杀死我,说明这药是‘催死的药’了。因此,如果大王杀了我这个无罪的人,只能表明您受了献药的人的欺骗啊。”荆王听了这话,就不杀这个卫士了。
        【评说】 在这则故事中,聪明的“中射之士”、“谒者”所说的“可食”之意,其实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可以食用的东西”。但他在为自己辩解时却故意曲解了这个概念,把“可食”解释为“可以食用”。诡辩者常常利用词语的多义性质,歪曲事实,这是我们时常需要加以防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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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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