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事

        【出典】 《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释义】 春秋时,鲁国官员曹沫在齐、鲁会盟时用匕首威胁齐桓公退还侵鲁之地。“桓公事”指此。
        【例句】 秦皇本诈力,事与桓公殊。奈何效曹子,实谓勇且愚。(柳宗元《咏荆轲》3959)这里用曹沫逼桓公退还领土的典故指出秦王与齐桓公不同。 诗谓秦尚诈力,不讲信义,所以荆轲想郊法曹沫用劫持桓公的办法来劫持秦王就不能不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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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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