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博彩業的歷史回顧

        澳門的賭博業歷史久遠,極負盛名,早在清乾隆年間就對此有所記載。一位從一七四二年至一七四五年在澳門生活過的修道士約瑟(Jose de Jesus Maria)筆下的澳門是一個充滿著“縱慾、搶劫、背叛、賭博、酗酒、吵架、欺騙、謀殺的,及其它罪惡”的城市。到了十九世紀四十年代鴉片戰爭前後,澳門更是“賭館林立,皆層樓崇敞,光怪陸離,供具無一不精,但入迷津,涸可立待”。清人汪兆鏞有詩云:
        

彈棋六博劇歡娛,
        燈火樓臺似畫圖,
        太息黃金擲虚牝,
        誤人畢竟是摴蒲。


        賭館門口“皆署銀牌以廣招徠”,清末詩人丘逢甲在其《嶺雲海日樓詩鈔》中有咏昔日賭館情景云:
        

銀牌高署市門東,
        百萬居然一擲中,
        誰向風塵勞鬥色,
        博徒從古有英雄。


        在諸多賭博種類中,最古老、最簡便、最受歡迎的莫過於“番攤”了。在一八三七年六月十四日《哈珀周報》副刊上登載的一幅名為“澳門賭場”的圖畫,它形象地描繪了澳門賭場中賭“番攤”的場面。
        英國著名畫家錢納利曾在清朝道光、咸豐年間居留澳門長達二十八年,在他的筆下不乏各階層的賭博者的形象:農民、小販、腳夫、士紳;有男有女,有老人也有孩童。
        一百四十多年前澳門賭博業興盛,不僅在賭館中設有各種賭檔,甚至乎街頭巷尾,三五成群,必湊局聚賭,熱鬧非凡。清人汪兆鏞寫道:“婦女入賭館最為風俗之喜,甚至有館中備車迎送之者”。故有詩云:
        

輕車衢陌響轔轔,
        釧動花飛夜達晨,
        未必投壺同玉女,
        却看迎送有香輪


        足見賭風之盛,賭博者遍及各階層、各行業的男女老幼。
        一八四七年在澳門賭博史上是十分重要的。澳門自一八四四年起便在行政上脫離果阿的管轄,將帝汶(Timor)、蘇祿群島(Solor Islands)共同組成一個海外省份。為了保證這個省的財政收入,葡萄牙政府著眼於以賭博業揭餉來作為財政經濟的主要來源。於是在一八四七年,葡萄牙政府在澳門頒布法令,宣布賭博合法化,也就是說把賭博作為一種合法商業貿易,從中抽稅,列入政府的財政收入。從此,澳門的賭博業名正言順,獲得了政府在法律上的保障,因而賭風更加強勁,賭博業日益繁盛。
        據鄭觀應在《盛世危言》中的《澳門窩匪論》記載,十九世紀五十年代澳門的“番攤”賭館已有二百多家。當時,澳門的賭博方式有“骰寶”、“山票”、“舖票”、“字花”、“白鸽票”等,其中以“番攤”最盛行。
        賭博業的興盛,對當時無比猖獗的苦力貿易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成千上萬的平民百姓被人口販子從珠江三角洲或者江浙閩粵沿海地區誘騙來澳門,投入“豬仔館”,其中最重要的拐騙手段便是誘賭。“拐子們有時借錢給鄉民,哄他們進入賭場,等鄉民們輸光了,便逼他們出賣自己的身體還債”。
        賭博業的興起,為澳葡政府帶來可觀的財政收入。當時,澳葡政府靠賭博和鴉片抽稅每年可達二十多萬銀元,結餘四萬銀元上交葡萄牙政府。
        一八七二年,港英政府開始在香港厲行禁賭,大批香港賭客紛紛前來澳門。一八七五年,廣東禁止盛行一時的“闈姓”賭博,經營“闈姓”賭博的賭商遂移師澳門,他們在賭博合法化的澳門設局收票。投買及攬載的人群趨而至,絡繹於途,澳門政府則坐收漁利,稅金所得最高時可達每年三十萬兩白銀。
        闈姓賭博移到澳門後,澳門的賭博業更加繁榮。一八九五年十一月六日澳門《濠鏡業報》曾對興盛賭業作過這樣的報道:“自省城禁絕番攤後,澳之攤館十六家異常熱鬧,每至燈時,幾無坐立之處。蓋城鄉來澳之衆,多有賭癖也。連日闈姓各廠,更為熱鬧,初十、十一兩日,京電紛馳,投猜恐後,門限幾為之穿。延至夜分,猶然逼塞一堂,非負雄力者,不能立足地利。”
        鼎盛的博彩業,使澳葡政府獲得可觀的財政收入,其中,僅闈姓賭博的賭稅每年就達數十萬銀元。這時,澳門已成為聞名於世的東方賭城,被譽為“東方蒙地卡羅”。
        十九世紀後期,澳葡政府開始公開招商開賭,對各項賭博的開設,實行逐項開標承投。投標的方法是以“暗票出投”,“投票者須先交壓票銀二百元,存在國際銀庫”,“誰出價高並合公會意者得”,投得者由澳葡政府與其簽訂專營合約。這種賭博承投方式後來逐步形成制度,到一八九一年十二月明確訂定有關章程,在澳門《憲報》公布實行,一直沿襲了數十年。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澳門最有名的賭商是盧九和盧廉若父子。盧九原名盧華紹,字焯之,因在兄弟中排行第九,故稱盧九。盧九是廣東新會人,生於一八三七年,出身貧寒,後來到廣州等地經營錢莊、鴉片、賭博等業,漸成富商。十九世紀末,盧九在澳門投得經營山票、舖票的賭權,並經營鴉片,這兩項生意在當時均為合法事業,盧九遂成澳門第一代賭王。
        盧廉若是盧九長子,名鴻翔,號廉若,一八七八年生於新會鄉間。盧廉若繼承父業,亦投得澳門山票、舖票的賭權,兼營鴉片,又是南洋煙草公司和寶亨銀號的大股東,財勢顯赫。盧廉若成為澳門賭業鉅子後,曾在澳門廣置土地,於一九○四年起大興土木,興建“盧園”(又稱“娛園”),準備接父親盧九安渡晚年。誰知盧九晚年生意失敗,欠債達四百多萬銀元,且身纏官司,竟於一九○六年在盧家大屋懸梁自盡,終年七十歲。一九二七年,盧廉若病逝。
        盧九、盧廉若父子先後逝世後,盧家後人無意經營賭業,賭權遂被來自廣州的賭業集團奪去。到二十至三十年代,澳門各種賭場有稱“快活樓”、“高慶坊”、有稱“德成公司” 、“榮生公司” ,林林總總,不一而足。從事賭業的人員亦有七百至八百人。
        一九三四年,澳門賭博業經歷了第二次大飛躍。是年澳葡政府宣佈允許各種賭博業有專利權,並採取投標承辦全澳賭場業務。當時,澳門賭場以賭番攤、骰寶、百家樂為主,多集中在市區最繁盛之處。如清平直街、福隆新街、怡安街等處的賭場就有二十多家,皆稱公司,其中最有實力的是由高可寧、傅德榕等人組織的泰興娛樂總公司,在中央酒店、福隆新街和十月初五街設三個分賭場;澳門在賭場工作的人,中央酒店就佔了三分之一,為全澳賭場規模之最。
        一九三七年,澳葡政府對博彩專營制度進行重大改革,將所有賭博專營權集中,統一承投,結果被港澳富商傅德榕、高可寧合組的“泰興娛樂總公司”以三十萬澳門元(以下簡稱元)的標價投得,與澳門政府財政廳簽訂專營合約,取得專營賭博業的壟斷權,承包了整個澳門的賭業。根據合約,泰興娛樂總公司每年須向澳門政府繳納賭稅約一百八十萬元,賭稅成為了澳門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
        傅德榕,又稱傅老榕,早年曾先後在廣州、深圳等地開賭,後因當地政府禁賭,遂移師澳門,與廣州賭業集團合作承投賭權。對於傅老榕如何與高可寧合作奪得澳門賭業專營權,香港《南北極》雜誌曾刊文介紹: “距今五十多年前,高可寧得到香港利氏家庭的撑腰,乘澳門的賭權合約又將屆滿之際,過江擇肥而噬。當時廣州集團已打算放棄,但主持賭業公司的大旗手傅老榕卻力主繼續辦下去。高可寧與傅老榕本來份屬好友,利益又很一致,舊拍檔退出,新拍檔加入,傅老榕自無異議,兩人於是順理成章‘同撈同煲’(合組泰興公司),大小賭場如雨後春笋般開設起來,奠定澳門這個賭埠的‘根基’ ”。
        傅老榕、高可寧的泰興公司奪取賭業專營權後,先後在中央酒店、福隆新街和十月初五街開設三個賭場,經營番攤、骰寶、百家樂等品種。票賭則設有富貴廠、榮華廠,每月開彩六次;白鴿票則設有泰興廠,每天早、午、夜開彩三次;全澳門共設有四五十家收票店。每逢開彩時,“市民鵠立於其門前圍觀者,人山人海,引領高望,一若決定其一生命運於此一刻焉”。
        泰興公司的賭場,主要設於中央酒店。中央酒店建成於二十年代後期,原名總統酒店,樓高六層。傅老榕和高可寧看中它,將其裝修為一座豪華的多層賭館,後來更把它加高到十一層,成為澳門最高的建築物、一流的酒店。當時,中央酒店內設有“濠興仕女娛樂場” ,頗具規模。酒店樓頂,裝有“濠興”兩個霓虹管大字,黑夜中閃耀華彩,遠近可見。
        除了在澳門經營各式賭場之外,澳門的賭商還將賭博業向內地推進,以求暴利。一九三七年澳門賭商冼錦在深圳設大賭場,番攤、骰寶、雜賭齊備,對前來賭客招待周到,甚至送回程車船票給輸光了的賭客。這一招吸引到不少香港和廣州的賭徒,生意相當興隆。一九四○年,冼錦又在廣州以廣福公司名義承辦南村的賭博業務,一九四五年在廣州永漢北路開辦遊樂場,用“泵波拿”(猜謎)、打彈子等變相賭博方式招徠賭客,獲利甚豐。這一時期澳門的賭博業又對廣州的賭博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除此以外,一九三七年澳門財政當局還出告示招人承辦票賭業務,公佈了將澳門、氹仔、路環開收舖票、白鴿票、山票生意立實合同章程三十一條,對承辦公票賭的時間、方法、稅收等都作了明文規定。四十年代,跑馬、跑狗也曾熱鬧一時,但很快就停辦了。自從一九三七泰興公司專營賭博業以來,澳門的賭業極度繁榮,真正發展為名符其實的“賭城”。一九四九年中國人民政府在內地取締所有的賭博業,澳門並沒有受到衝擊,泰興公司經過數十年刻意經營,使澳門賭業發展得更具規模,成為吸引中外賭徒絡繹於途的東方“蒙地卡羅”旅遊“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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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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