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萨比教徒的订婚

        萨比教规定,只要经济条件允许,根据自己的愿望,男教徒可娶妻纳妾多人,但妻妾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为了保持本教的纯洁性,反对与异教徒通婚。婚姻只能是门当户对,不能与比自己高一层的人结婚。只要道义上、教规上、血统上许可,就可与自己同等地位的人结婚。绝大部分青年男女都是在宗教仪式、家访及社会活动中认识的。一旦小伙子看上了某姑娘,他就要求自己的母亲或姐妹去女方家求婚,如果能够得到女方父母的同意,第二天,男方就派一位宗教法官去女方家,把这门亲事原则上定下来,并确定彩礼的数目。彩礼根据男方的经济、生活状况可多可少。如果男女双方容貌端正,身材标致,彩礼甚少;否则,彩礼会很多,男方用彩礼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在一般情况下,男方还应给女方买些衣服、首饰及化妆品;还应准备一块银币,以后送给岳母,作为岳母对其姑娘培养、教育的报酬。彩礼并非萨比教徒的习惯,是从邻居穆斯林那里学来的,原来彩礼是由女方送给男方的,旨在帮助解决男方结婚时的花费。订婚后,由牧师、法官对未婚夫妇施行洗礼,同时,还要检查女方是否贞女。最后,双方确定举行婚礼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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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6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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