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老龙人的丧葬习俗是:病死的人一律火葬,只有那些非正常死亡的,如溺死、摔死、被车撞死或被牛顶死的人,才用土葬,有的地区用水葬。人死后,亲属为其洒圣水,换上新衣,并用白布裹尸,头朝西脚朝东,在家停尸3—7天。白天,请和尚来念经,超度亡灵。夜间,亲戚邻居前来守灵,并吹打乐器,十分热闹。办丧事的人家要以酒肉饭菜招待,这种形式被称为“娱尸”。死者的棺材有两种:一种是用木板钉成一个长方体,贴上用彩纸剪成的图案;另一种是用一整段大圆木,从中间锯开,再挖空,将尸体放入后合上。当出殡到火化地点后,先将棺材打开,把香水滴洒在死者脸上,请和尚念经,为死者祈求冥福,然后将棺材放在事先准备好的柴堆上火化。三天之后将火化未尽的遗骨装进瓦罐内,安放在公墓或寺庙的后院预先建造的小塔中。在死者去世之日至火化之日期间,死者直系亲属要穿白衣白裙为死者吊丧。在边远的山区,有的人家因贫穷没有财力负担火葬的费用,只能采用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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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1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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