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葬

        迁葬习俗。葬后若干年,再行迁葬,从朽烂的原棺中拾出骨殖,据我国考古发现证实仰韶文化时期就行二次葬之俗。究其动机,一说是古人相信血肉是属于人间的,必等血肉腐朽后,再作正式埋葬,死者灵魂才能进入鬼魂世界;一说是为实行氏族家族合葬的需要。后代迁葬原因各异,或客死他乡,就地瘗之,待适当时机迁回故里,或葬后,因子孙发迹再行厚葬;或因夫妻一方先亡,后需移骨合葬,或为拯救有疾的生者而迁走横死之人的骨殖。广西壮族和海南的黎族部分地区流行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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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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