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履地

        结婚习俗中的一种禁忌。旧时广泛流行于中国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结婚迎娶之时,花轿至女家,新娘要由其舅父或兄长抱入花轿。俗信,如果新娘足沾地就会把娘家的财与福带走。至夫婿家,新妇下轿足仍不可沾地。男家要以米袋、毡席、布条甚至红毯铺地,新妇临门,令其踏袋而入,且要边行边向前传,谓之“传袋”。以其谐音取“传宗接代”之意。此俗早在唐时已兴,白居易《和春深》一诗云:“何处春深好,春深嫁女家,青衣传毡褥,锦绣一街斜。”是谓富贵人家以毡代袋。至宋时,亦有用毡席的。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 “新人下车檐,踏青布条或毡席,不得踏地。”元人陶宗仪《辍耕录·传席》载: “今人家娶妇,舆轿迎至大门,则传席以入,弗令履地,时人谓之‘传席’。”取“席”与“息”谐音,息即小儿——后代。其意和“传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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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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