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承典婚”。由买卖婚姻派生出来的临时的婚姻形式,是封建制度导致的婚姻形式的畸形变异。即男方用一定的钱财租用已婚女子,作临时夫妻,为其传宗接代,延续子嗣。一般是男方家资丰厚,虽有婚配,但却长期无子,又迫于某些原因不愿纳妾,而女方家庭多为经济困窘, 难以为生,其夫被迫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典出妻子,收取典金。此俗在中国曾流行几个世纪,在宋代已见诸记载,元时曾有明律: “受钱典妻妾者,禁。”但却有禁无止,直至解放以前,相袭不衰。据民俗学家娄子匡的《婚俗志》载:在浙江金华一带,旧时典妻,需托媒婆拉线定契约:契约上规定好限期、典金数目,所生养子女概归典夫承领、抚养。此俗现今在中国已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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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4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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