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婚

        俗称“胎婚”。中国封建包办婚姻的一种特殊形式。两家主妇同时怀孕,在将要分娩时,两家指腹相约,如产后,生下一男一女,待其成年后则结为夫妇。双方还常割下衣襟互为婚证。旧时在中国多流行于富豪官宦人家, 目的是要保证家庭门第对等延续。此俗始于六朝,《南史》中载有韦放和张卒亦为彼此儿女指腹为婚之事。《北史》有崔浩为王慧龙妻和卢遐妻指腹为婚之载。至元,此俗风行。此俗流弊甚多,宋司马光就已指出:“有指腹为婚者,及既长,或有无赖,或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约,或从官远方,遂致弃信负约,述狱致讼者多矣。”明律规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襟为定者,禁之。”但直至1949年前,此俗仍有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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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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