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杜陵叟》全诗原文、注释、翻译和赏析

2023-04-26 可可诗词网-名诗赏析 https://www.kekeshici.com

【题解1】
元和四年,旱荒严重,白居易和李绛上疏,不但请“出宫人”,而 且请“蠲租税”,宪宗虽然颁布免税令,但执行政策的贪官污吏仍然 “急敛暴征”。《杜陵叟》就状写了当时麦苗“黄死”、禾穗“青干”的 严重灾情,而官吏不顾农民死活,不但不申报事实真相,反而强逼 农民“典桑卖地纳官租”。诗人对此以杜陵叟的口气进行了大胆的 控诉和痛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 爪锯牙食人肉?”这种抨击,可说是《诗经》中《伐檀》、《硕鼠》以来的 现实主义传统的继承和弘扬,十分难能可贵。同时,作品也从客观 上说明了皇恩免税的虚假性,待到“德音”至乡村,已是“十家租税 九家毕”了,农民们只是“虚受”皇恩而已。仅从这一点看,《杜陵 叟》也有其发人深思的现实意义。
 
【题解2】
 
这首诗是作者《新乐府》50首中的第30首。唐元和三年(808),长江流域与关中地区大旱,时任谏官左拾遗、翰林学士的作者,曾上书皇帝免除灾区租税。宪宗皇帝准奏并下诏免灾区赋税。但由于地方官吏(里胥、保甲长、乡长)趁农民手中还略有粮食,尽快搜刮,一则完税升迁,二则中饱私囊,所以诏书下时,“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jue)免恩”。诗人写这首诗对贪官给予痛斥,对农民给予同情。诗的语言浅近通俗,语调急切,爱憎分明。其中的“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四句,成为痛斥贪官污吏的千古名句。《唐宋诗醇》认为此诗“一结慨然思深,可为太息。”
 
 
【全诗】
杜陵叟
.[唐].白居易.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
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
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
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敕牒榜乡村。
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
 
 
【翻译】
 
杜陵老头居住在杜陵,每年种了贫瘠的田地一顷多。
三月份没有雨刮着旱风,麦苗不开花不多枯黄死。
九月份降霜秋天寒冷早,禾穗没熟都已经干枯。
官吏明明知道但不报告真相,急迫收租、凶暴征税以求通过考核得奖赏。
典当桑园、出卖田地来缴纳官府规定的租税,明年的衣食将怎么办?
剥去我们身上的衣服,夺掉我们口中的粮食。
虐害人伤害物的就是豺狼,何必爪牙像钩、牙齿像锯一样地吃人肉!
不知什么人报告了皇帝,皇帝心中怜悯、了解人们的困苦。
白麻纸上书写着施恩布德的诏令,京城附近全部免除今年的租税。
昨天里长才到门口来,手里拿着公文张贴在乡村中。
十家缴纳的租税九家已送完,白白地受了我们君王免除租税的恩惠。
 
【注释】
 
⑴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叟:年老的男人。
⑵薄田:贫瘠的田地。
⑶秀:植物抽穗开花。
⑷青乾(gān):谓庄稼的子实还未长饱就干浆了。
⑸申破:上报说明;申报。
⑹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
⑺明年:次年;今年的下一年。
⑻帛:丝织品。
⑼粟:小米,也泛指谷类。
⑽钩爪锯牙:指鸟兽尖曲、锋利的爪、牙。喻人的凶恶残暴。
⑾恻隐:见人遭遇不幸而心有所不忍。即同情。弊:衰落;疲惫。
⑿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德音:用以指帝王的诏书。至唐宋,诏敕之外,别有德音一体,用于施惠宽恤之事,犹言恩诏。
⒀京畿(jī):古时称国都及其行政官署所辖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
⒁里胥:古代指地方上的一里之长,是低级官吏,负责管理事务。方:才,刚刚。
⒂敕牒(dié):传达诏令的文书。榜:张贴,张挂。
⒃虚受:空受。蠲(juān):除去,免除。
 
【赏析】
 
白居易的诗作以讽喻诗成就最高。他在《新乐府序》中强调诗歌要反映、干预现实的社会生活,并且要力求“质而轻”、“直而切”、“核而实”、“顺而肆”。这些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在他的《新乐府》五十首中得到了完整的体现。
 
唐宪宗元和四年(809),江淮、关中一带旱情严重,饿殍遍野。而官府却照样强征赋税,逼得农民拆屋卖地,家破人亡。当时新任左拾遗的白居易上书力谏,请求减免灾区赋税,改“和籴”为“拆籴”,让农民有喘息余地。同时,对于“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但当他苦苦等到宪宗皇帝免放京畿地区赋税的诏书颁发下来时,农民已被剥夺殆尽。他一腔悲愤再也压抑不住,一气写成了《杜陵叟》这首著名的乐府诗。
 
全诗通过一个家住京城东南杜陵的老人的不幸遭遇,描绘了一幅天灾加人祸造成的农村的悲惨图景。
 
杜陵叟靠种十几亩薄田维持生活,辛苦一年却因旱灾、霜灾不断而落得苗黄穗枯,颗粒无收。开头六句写天灾,作者对农民的同情、关怀溢于言表。然而那些冷酷“长吏”明知灾情严重,却我行我素。接着诗人把讽刺的笔锋对准地方官吏,说他们对上欺瞒,故意“不申破”,加倍凶恶地向农民催逼赋税,致使象杜陵叟这样的农民典桑树,卖田地。这些赖以为生的命根子失去后,“明年衣食将何如?”这是老人沉痛的自问,也是对悍吏悲愤的控诉。诗人面对这“核而实”的巨大不幸,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由第三人称的叙述急转为第一人称的痛斥: “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表现了对人民真切的同情,对地方官吏强烈的痛恨,爱憎分明,感情激切,奏出了唐诗乃至整个古代文人诗中罕见的强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诗人能用这样激烈的言词,尖锐地抨击弊政,确实难能可贵。
 
接着诗人又描画了一个可笑之至的戏剧性场面:在刮尽民脂民膏后,里胥手捧着皇帝的“免税”诏书遍告乡里,显示皇恩浩荡。然而,“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末句一个“虚”字,无情地揭示出封建统治者无情剥夺与仁政欺骗间的内在联系,也是对自己上书请求免税最后落空的深深叹息。
 
白居易是抱着“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的宗旨创作乐府诗的,他希望宪宗能实现“尧舜之治”,因此,他的本意并不想将指斥的矛头对准皇帝本人,然而“作者未必然,读者却不必不然”。从结尾那充满讽刺的戏剧性场面中,我们已能清楚地看到里胥、长吏和皇帝在无情地剥夺人民最后一颗粮食上,是完全一致的,皇帝恻隐之心的姗姗来迟绝非偶然。
 
《杜陵叟》全诗明白如话,叙事、议论、抒情浑然一体,真正体现了新乐府诗歌表现形式上“顺而肆”的特点。
 
郑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