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封建论》原文、赏析和鉴赏

2019-06-04 可可诗词网-名诗赏析 https://www.kekeshici.com

柳宗元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 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 曰: 有初为近。孰明之? 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 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 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 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 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 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矣。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 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封建论》是在“永贞革新”失败以后,柳宗元被贬永州之后所写的一篇杰出的政论性散文。

封建,即封建制,指我国殷、周奴隶社会实行的“封国土、建诸侯”的贵族领土制度,亦称“分封制”。在这种制度下,中国被分割成许多诸侯国家。这些诸侯国家名义上从属于中央王朝,实际上却由世袭贵族统治,各自为政,形成各自独立的王国。分封制早在夏、商、周三代就开始实行。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用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县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免,而不是世袭。汉代虽然两种制度并存,但分封制已逐渐衰弱。唐初,太宗李世民曾一度想恢复分封制,由于遭到魏征、李百药等人的极力反对而作罢。自秦代起,就不断有人提出恢复分封制的复古主张。此后,关于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一直此起彼伏,没有休止。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魏代曹冏的《六代论》、晋代陆机的《等论》等。中唐以后,由于藩镇势力恶性膨胀,不断侵蚀中央王朝的统权力,朝廷与藩镇的斗争十分激烈。这时,杜佑等人又站出来鼓吹分制,为藩镇割据制造舆论。《封建论》一文便是针对曹冏、杜佑等人的古主张而作的。当时,柳宗元已因参与“永贞革新”的政治斗争失败而被谪南荒,远离政治斗争的中心。但是这位“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身谋”(《冉溪》) 的政治改革家虽然“风波一跌逝万里,壮心瓦解空囚”,(同上) 却仍然密切地注视着政治斗争的形势,坚持自己的正义业,“蹈前烈而不颇(《惩咎赋》)。他拿起手中之笔,继续进行斗争,“贤者不得志于今,必取贵于后,古之著书者皆是也。宗元近欲务此”(《寄许京兆孟容书》)。他克服了重重困难,“求得经史诸子数百卷,常候战悸稍定时即伏读,颇见圣人用心,贤士君子立志之分,著书亦数十篇”(《与李林书》)。《封建论》便是其中一篇。

在文章中,柳宗元在对古代社会分封制作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提出了分封制和郡县制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观点。他严厉地抨击了封建藩镇的割据局面,抨击了封建社会“世食禄邑”和“不肖居上,贤者居下”的不合理现象,以不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了郡县制比分封制更为先进和优越,同时对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及其过失作了客观的评价。全文立意超群,笔锋犀利,论据充足,论证雄辩,其思想意义和艺术成就远远超过了当时的同类论著,对我国历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关于分封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的争论作出了正确结论。就连一贯对柳宗元的政治主张和思想倾向持否定态度的苏轼也不得不说:“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征、李百药、颜师古,其后有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故吾以为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东坡续集·封建论》)

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柳宗元的许多理论、观点达到了当时理论认识的最高水平。这使他的政论文立意新奇,构思大胆,“识见颇不由人,”(清陈衍《石遗室论文》)。《封建论》一文立论超卓,识见奇伟,颇能体现出柳宗元这种“识见颇不由人”的特点。作者出奇制胜,起笔不凡,一开始便高屋建瓴,提出一个“势”字,以此作为全篇的主脑。文章开篇,作者一口气连用五个问句:“天地果无初乎?”“生人果有初乎?”“然则孰为近?”“孰明之?”“其生人之初乎?”步步进逼,层层深入,自问自答,“封建,非圣人意也”的结论自然脱颖而出。接着,作者提出三个论据证明“势”的总点。第一,“封建非圣人之意”,而是人类发展的必经阶段。在封建社会里,圣人之言是不可更改的金科玉律,因此,历来分封制的卫道土都是以分封制是圣人之意作为其立论的依据。柳宗元在文章中首先从这一点入手批判封建制,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制的基础。柳宗元的封建起源论脱胎于荀况的“性恶论”。荀子认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荀子·礼论篇》)。柳宗元用人类社会初期的矛盾来解释封建制产生的原因,显然是受了《荀子》的影响。第二,“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周之败端,其在乎此”,而“州县之设,固不可革。”按照本文的观点,封建制的弊病有三:其一,“诸侯盛强,末大不掉”,天子徒具虚名;其二,“列侯骄盈,黩货事戎”,“乱国多,理国寡”;其三,“继世而理”的世袭制妨碍任人唯贤,妨碍治理国家。而郡县制的优越有二,一是“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意即中央集权;二是“孟舒、魏尚之术”可施,“黄霸、汲黯之化”可行,意即任用贤良,治理国家。文章的第三个论据是:封建制不能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只有“国家尽制郡邑”,才能“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在藩镇割据日益加剧,内战频仍,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遭受严重破坏的中唐时期,作者抓住了维护郡县制,还是恢复分封制这样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从宏观的角度提出“势”这样一个中心论点,以此统领全篇,阐发经义,痛贬时弊,这就使这篇文章立意新颖精警,“言人所不敢言”,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极富针对性和战斗性。

论辩文章的好坏,不仅要看立意是否超拔卓越,论据是否充足,还要看论理是否严密,具有说服力。本文堪称史料翔实,论理透辟的典范。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论如析薪,贵能破理。”《封建论》是一篇驳论。要驳倒前人的观点,不但要占据详尽的史料,还要辩难得法。在文章中,柳宗元据古验今,纵观三代,俯视秦汉,指点魏晋,评说当今,上溯天地万物之初,下引周、秦、汉、唐之事,或理酣意畅,笔力纵横,痛快淋漓,纵论千古兴亡,有如江河浩荡,一泻千里,或要言不繁,简洁扼要,抓住问题的要害,寥寥数语,点明主旨,精悍透彻,力透纸背。如文章在揭露分封制的弊端时,这样写道:“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战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矣。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从周获天下,分封诸侯,如同“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威镇四方,不可一世,到礼坏乐崩,出奔,东迁、中流矢,遭挟持,大权旁落的史实,细数周王朝由盛而衰的过程,最后得出“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的结论。历数封建制的危害,洋洋洒洒,淋漓酣畅。而论述唐代郡县制的优越,则只用了“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几句,便把唐王朝实行郡县制的必要性明白无误地表达了出来。在论述分封制与郡县制的胜败优劣时,作者首先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比较,从正面论述分封制的弊病和郡县制的优越。然后,作者以三个“或者曰”引出三个有代表性的问题,再对分封制可以搞好政治、施行教化,分封制可以延长统治和分封制是圣人之言,不可更改这三种谬论逐一批驳。每次批驳,都援引周、秦、汉、唐四朝的史实为例,但着眼于“制”、“势”等不同的方面,既充分利用了手中的史料辩难批驳,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又避免了重复,拖沓,不致使人产生雷同之感。文章有立论,有辩难,有反有正,相得益彰。篇末又重申封建制“非圣人意也,势也”这一观点,首尾呼应,浑然一体。

《封建论》全文共十四小节,四大段落,二千三百余字,可谓长篇巨著,洋洋大观。文章虽然篇幅宏大,却结构严谨,条理分明,丝丝相扣,有条不紊。文章以一个“势”字贯穿全篇,历数历代兴衰史实,立论、论证、驳论变换笔法,多方论证,开阖宏肆,波澜起伏,逻辑严密,笔力雄健。颇能体现出柳文“雄深雅健”的风格。宋代晏殊这样评价柳文:“若其祖述坟典,宪章《骚》、《雅》,上传三古,下笼百氏,横行阔视于缀述之场者,子厚一人而已矣。” (陈善《扪虱新话》下集卷三) 此话亦能概括此文的写作特色。

《封建论》是柳宗元政论散文的代表作品。它既能反映出柳宗元“以生人为主”的政治思想主张,也能代表柳宗元文学创作的水平和风格,一直受到古今文学家的高度评价。明代大思想家、文学家李贽认为:“柳宗元文章、识见、议论,不与唐人班行者。《封建论》卓且绝矣。”(《藏书》卷三十九) 清代文学家林纾也称:“《封建》一论为古今至文,直与《过秦》抗席”(《韩柳文研究法》),绝非过誉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