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派
明中叶后介乎前后“七子”之间的散文流派。其代表作家为王慎中、唐顺之、归有光、茅坤。主张从学习唐宋散文的法度入手,来表现自己的神情面目,以与“前七子”的“文必秦汉”相对抗。其所谓“法”,即古人行文构思的“开阖首尾经纬错综之法”(唐顺之《荆川先生文集·董中峰侍郎文集序》),要求读者于文章的语言气势、气调中求之。而学习古人文章的法度,目的则在“道其中之所欲言”(王慎中《遵岩先生集·曾南丰文粹序》),亦即表达作者内心的思想感情,提出只有“直写胸臆”的才是“上乘文字”。(唐顺之《与洪方洲书》)。唐宋派所作散文,同前后“七子”的假古董相比,大抵宛曲平畅,文从字顺,较有真情实感。其文论对清代的桐城派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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