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炽

2022-06-28 可可诗词网-二十六史 https://www.kekeshici.com

        即明仁宗。明代第四任皇帝。1425年在位,年号洪熙。明成祖朱棣长子。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1395)立为燕世子。朱棣率“靖难”兵出征,朱高炽守卫北平(今北京市),南师李景隆来攻,由于朱高炽“善拊士卒”,士卒效死奉命,以万人拒李景隆五十万大军,保全北平。成祖永乐二年(1404)立为皇太子。朱棣数次北征蒙古,皆命太子监国,他主持朝政,“朝无废事”,表现了卓越的政治才能。永乐二十二年(1424)七月,朱棣卒。八月,朱高炽即皇帝位。以明年为洪熙元年。他以做“守成令主”为己任。鉴于永乐时期,战争和土木等工役,使百姓负担沉重,即位后实行“休养生息”政策。一即位就下令罢下西洋宝船、云南取宝石、交趾采金珠、撒马儿罕等地取马及采办、烧铸供皇室使用的各种物品。北京、山东每年要交八十万斤枣以为宫中香、炭之用,仁宗下令减征一半。每有地方受灾,他都下令蠲免灾区赋税,发官粮赈灾。并下诏:“凡被灾,不即请赈者,罪之。”洪熙元年(1425)四月,山东、淮安、徐州等地饥荒,官吏却急于征夏税,仁宗便到西御门召杨士奇草诏:“免今年夏税秋粮之半”,杨士奇说当先通知户部和工部。仁宗说:“救民之穷当如救焚拯溺,不可迟疑。有司虑国用不足,必持不决之意。”急令士奇就门楼写诏书,“帝览毕,即用玺付外行之。”(《明史·仁宗本纪》)这时对杨士奇说:“现在你可以告诉部臣了。”他“用法宽厚”,禁止滥刑。洪熙元年诏令“依律拟罪”,“法外用刑,法司执奏”,“诸司不得鞭囚背及加人宫刑,“非谋反,勿连坐亲属”,“其除诽谤禁,有告者一切勿治。”(《明史·仁宗本纪》)为保证政令的实施,非常注意吏治,他派遣监察御史分巡天下,考察官吏。他深恶赃吏,常戒司法官吏说:“国家恤民,必自去赃吏始。”“命刑部、都察院、通政司,自今内外官贪赃者,录其姓名藏于官,以便稽阅。”(《明史纪事本末·仁宣致治》)这些措施,缓和了社会矛盾。
        仁宗信用大臣,善于纳谏。他对忠直有才能的大臣,推心信用,且“容直言”。当时重要大臣杨士奇、杨溥、杨荣、金幼孜、蹇义、夏原吉等“先帝旧臣”,都“倚以自辅”,重大决策,皆听取他们的意见。上述罢下西洋宝船等即采纳夏原吉的意见。并曾对他们说:“前世人主,或自尊大,恶闻直言,臣下相与阿附,以至于败。朕与卿等当用为戒。”(《明史·仁宗本纪》)大理寺卿弋谦,直陈时政,言词过激,仁宗不满,加以尚书吕震、都御史刘观等纠劾弋谦,仁宗不准他朝参,拟加罪于他,听了杨士奇的谏劝,即书敕引过:“朕于谦一时不能含容,未尝不自愧咎。尔群臣勿以前事为戒,于国家利弊、政令未当者,直言勿讳。谦朝参如故。”(《明史·弋谦传》)为鼓励进谏,仁宗下诏因“言事谪戌者”,“悉宥为民,还其田土”(《明史·仁宗本纪》)仁宗这些做法,协调了君臣关系,使统治集团内部稳定,能有效地发挥机能作用,所以谷应泰说他:“在位仅十月,而百政俱举矣”(《明史纪事本末·仁宣致治》)。由于仁宗采取了一系列休养生息缓和社会矛盾的措施,使当时社会比较安定。至其子宣宗时,又加以继承和发展,所以出现了被封建史家称道的“仁宣之治”。
        洪熙元年(1425)卒。庙号仁宗,葬献陵(今北京昌平县明十三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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