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后魏律”,北魏法典的总称。北魏政权建立者拓跋氏原没有成文法典,建国后,自道武帝天兴元年(398)至孝武帝太昌元年(532)屡次修订律令,主要有以下这些:(1)天兴元年,王德、崔玄伯制订律令;(2)太武帝年间,神四年(431),崔浩定律令390条;正平初(451),胡方回、游...
北魏官吏考核法规。孝文帝于太和十八年(494)制定。在此之前,北魏的官吏考核制度是:三年一考,三考之后,决定升降。孝文帝认为考核期限过长,不利于奖善惩恶,于是规定:三年一考之后,马上作出处理。考核办法是:先由各机关进行考核,然后,由上级部门审核,六品以下的...
北魏管理杂户的官职。...
北朝人户之一。泛指政府控制的小手工业者,包括各种手工、技术、音乐人户,以区别其他无专门技艺的农奴性人户。...
北朝人户之一。隶属于官府,泛指隶户、屯户、牧户、伎作户等农奴性质的依附人户。或者专指隶户。...
北朝人户之一。北魏孝文帝建立屯田制,专设农官,取州郡户的十分之一为屯户。屯户由所在屯田处军督管理,生产所需由政府供给,生产所得按四、六比例上缴。社会地位同于隶户,为农奴性质依附人口。...
北朝人户之一。由皇室和中央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皇帝和政府机构提供特殊服务,多由战俘和罪犯充任。工匠、乐人等有专门技艺者也因由政府管理而同属隶户,所以,隶户也称为“杂户”。隶户身分相当于农奴,但比官奴婢高。北魏王公贵族占有的依附人户也有称隶户者。...
北朝人户之一。指官府牧场上放牧官府牲畜的牧人及其家属。往往由被征服的游牧部落充当,社会地位低下,相当于农奴。...
北魏人户之一种,也称六镇戍士。指驻守北方六镇(或泛指北方所有军镇)的军士及其家属。北魏建国后,为防御柔然族的进犯,沿长城设置了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六个军事重镇。镇将由鲜卑贵族担任,士兵也多为鲜卑族拓跋部成员,兵员补充从中原豪强子弟征...
北魏人户之一。指户籍统于军府的边防诸镇军人及其家属,无人身自由。其来源有四:(1)鲜卑族拓跋部留守北部的军人;(2)征发守边的中原豪强子弟;(3)被征服的少数民族部落;(4)发配守边的罪犯。府户累世戍边,社会地位不断下降,成为封建政权依附人口中一个卑贱等级。...
北朝人户之一种。北魏献文帝拓跋弘根据僧人昙曜的请求,将部分杂户、隶户派给寺院,由僧侣管理机构管理,每户每年向僧侣管理机构交纳备荒粮六十斛,称僧祗户粟,这些人户就称作僧祗户。僧祗户从封建官府的依附人口变为寺院的依附人口。到北周武帝灭佛后,又成为州郡...
参见“佛图户”条。...
又称寺户,北朝人户之一种。北魏皇兴年间(467—470),献文帝拓跋弘应僧人昙曜请求,将部分官府奴婢和重罪囚犯派往各寺院服杂役、耕田,直接由寺院管理。这种人身分相当于奴隶。到北周武帝宇文邕灭佛后,成为州郡民。...
北魏人户之一种。太和十八年(494),孝文帝把都城从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到洛阳。由平城迁到洛阳的人在户籍中称为代迁户。代迁户多为鲜卑贵族和士兵家属,到洛阳后,授田授宅,免租赋三年,地位比留北人户要高。...
北魏之一种人户。献文帝皇兴元年(467),北魏攻占南朝宋的青州(今山东益都县)、冀州(宋侨州之一,治所在今山东历城县)。这两州的数百家士族被迁到平城(今山西大同),由新设立的平齐郡管理,郡守为原宋冀州刺史崔道固。这些人在北魏户籍中称作平齐户。平齐户具有俘...
也称世业田,北朝和隋唐均田令中一类土地的称呼。“世业”之名最早见于北魏均田令,《魏书·食货志》云“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北齐均田令中出现“永业田”,《隋书·食货志》云“每丁给永业田二十亩,为桑田。……土不宜桑者,给麻田,如桑田法”,桑田和麻田...
北朝均田令中一种土地名称。在不宜种桑的地区,男丁和女丁受麻田十亩和五亩,还授之法同露田。奴婢也受麻田。《隋书·食货志》云北齐麻田“如桑田法”,则北齐麻田也为永业田,也可买卖,这是例外。...
北朝均田令中一种土地的称呼。为种植桑、枣、榆等果木的土地。是永业田。男丁身死,桑田不须归还政府。在土地不足的地区,桑田包括在倍田中。桑田可以买卖。...
北朝均田令中一种土地的名称。为种植谷物、不栽树的土地。露田原是无主荒地,无田农民按规定领种,并在死亡和年老的状况下还给政府,不得买卖。奴婢和平民一样受露田,耕牛也受露田。...
北魏钱币名称。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铸造。形制似五铢钱,“太和五铢”四字为方折篆体,制作粗疏,铜质混杂,大小不一。铸造有限,仅在都城洛阳一带流通使用。它是北魏首次铸造的钱币,是孝文帝统治晚期商业迅速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