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流行的妻为夫死而殉的习俗。一般是丈夫逝世后,在焚烧他的尸体时,其遗妻要跳入火中,由亲生儿子举火点柴,焚烧其母,此时,儿子无怜惜之心,谓从母之志。此俗始于王公阶层,扩展到上流社会,后普及于一般人民。它的形成与寡妇地位的变化有关。吠陀时代末期,寡妇再婚开始受到一定的限制,只允许无子寡妇改嫁。到了史诗时代,寡妇殉葬的渐多。印度古代两大史诗中就有不少寡妇殉葬的描写。到了印度教时代,寡妇的地位进一步下降,明文规定,寡妇不许独立生活也不许再嫁。甚至规定寡妇“不准梳头,不准穿带色的衣服,每日只能吃一餐,且不食美味。”于是殉葬的人数日益增多。有与丈夫尸体一起焚烧者,有单独自焚者,死者若有数妻,则正妻与死夫一起殉葬,其余妻子单独自焚。如丈夫死后,妻子有孕在身,则等她分娩后再同丈夫遗物殉葬。若丈夫死在异国他乡,其妻闻讯后先用丈夫的鞋接触一下自己的胸口,然后跳入火中自焚,否则被人视为失去贞节的人。到中世纪,穆斯林进入印度后,“殉夫”习俗进一步发展。有的文献记载, “先叫寡妇服鸦片直至昏迷,然后强行将她放到焚尸台上。一旦寡妇想逃,就用长茅和竹棍戳刺,活活将她们烧成灰烬。是时,焚尸台周围锣鼓齐鸣,乐声震天,许多人伴随着乐声尽情跳舞,以使寡妇的所有惨叫声淹没在喧嚣声中”直到19世纪初期,这种陋习仍流行不衰。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改革家们的重视,代表人物如拉贾·拉姆、莫汉·罗易等人。他们为改变寡妇的不幸处境,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最后迫使英国政府于1829年通过法律,废除殉葬制度。殉葬制度从此基本结束,但寡妇改嫁问题并未真正解决。直到印度独立后才开始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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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2 文章来源: 可可诗词网 https://www.kekeshi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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