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报轮回

2023-11-22 可可诗词网-佛教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十二因缘揭示了众生生死流转的历史过程,而构成生死轮转的主要动力则是作为轮回主体的识所造的业力,业力推动着识的生死迁转,生死迁转着的识一方面以相应的果表现并且消解前世(过去世)的业力,一方面在前业驱使下造作新业,新的业力又成为下一轮流转的动力。业指识(众生)所造作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具有一定的意向性和能量,如此就构成了业力。识(众生)是业的造作者,又是业的感受和消解者;业是识的作品和奴仆,决定于识,又是识的推动者和改变、决定识的力量。
        业包括身业、口业、意业三种。身业指人身进行的各种活动,口业指人的言语活动,意业指人的思虑、意志活动,这是一种现实的分类。识作为轮回主体在现实世界中又表现为众生——包括人在内的各种生命形态。业识代表了轮回中的整个生命运行,识表示其主体,业表示其动力和活动。业识的生命活动体现了其内在的矛盾,众生既是自己生命和命运的主宰者(从整体上看),又是被业力支配和决定的,被不可改变的前世业力所左右的(从各阶段上来看),一方面是自由的,一方面又是不自由的。人的责任也随之扩大了,人不仅要为自己的现在负责,又要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要对与自己有关的其他生命负责,为他人负责就是为自己负责。
        业力是必然要受报的,过去业必生现在果,现在业必生未来果,现在果必消过去业,未来果能消现在业。果报既是业力的实现,又是业力的消解,同时还是新的业力的创造者。业力不是简单的物质力量,而是一种无形的巨大的神秘的物质力量,因此其中浸透着浓厚的伦理色彩。佛教认为,果报与业因是相应的,善业必有善果,恶业必有恶果,业力有善恶染净之分。符合佛教戒律、佛法要求的清净业行,如布施、念佛传布佛法就是善业,带来善报;反之如杀生、不敬三宝等就是恶业,必然带来恶报。业感报应不仅决定众生的苦乐感受,而且决定众生的生命形态和类别,从而改变众生在生命圈中的地位,这就是六道轮回。
        六道中天、人地位较高,谓善道,地狱、饿鬼、畜生地位低下,受苦最多,谓恶道。众生在经受三世生死轮回之时,还由于前世所造的业力,或为天、人,或为饿鬼,在六道之中进行轮回。造善业者生于三善道,罪孽深重者受生三恶道。做好事、行善业享受福报,具有较高的地位;反之做坏事、行恶业则遭受罪报,地位最低。各道之中也有高低上下之分,如天有三十三天,人有高低贵贱,地狱也分许多层。如此生命世界分为具有上下高低之分的许多层次,但这并不意味着等级社会,因为各道之间不存在隶属与统治关系,而且进入什么样的层次完全是自己的选择,不是外在的命运的左右和神灵的支配。
        因果报应并不是完全符合社会现实的,根据现实社会的标准也不一定合理。为恶得祸,行善得福这种因与果的绝对一致性并不能在一定的时间阶段和社会现实中表现出来。尽管我们能看到大量的恶人恶报、好人好报的现象,也不能说明这一点,因为还有大量的恶人一直享福、好人经常受罪的现象,特别是在专制社会里。但这也不能否定佛教因果业报的规律性,因为佛教所说的报应体现在整个的生命循环过程中,不能单纯地截取某一阶段片面地看问题。由于因果的异时性,今世所造业来世才能表现出来,今世所受果是前世所造业决定的,果报也有现报(现世受报)、来报(来世受报)之分。恶人未受报是因为不当受报,没到受报的时候,好人未受好报也是由于这一道理。但其不合理性也体现在这一点,因为即使我们承认佛教的观点,从大的方面来看,生命是一个历越三世的整体,因果报应有整体的合理性,但从识到人(生),从人到识(死)毕竟是有区分的,现世的人并不知道前世的情况,前世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虚无的开端。对他现实的自我意识来说,受到他自己不知道的未参与的前世招致的无端的报应(不论恶报善报)是不合理的,是对人的强加和无理的干预,是非常荒谬的,他受到了不该受的报应。而人们现世所作的一切业行,都是人清醒地、自觉地选择和造作的,自然应该为此负完全的责任并受到应有的报应,但由于这只是现在因,受报的却只能是来世的某种生命形态,该受的报应却没有受。这就引起了理性上的矛盾和道德上的混乱,从整体上看是完全合理的,从个体、部分来看却又完全不合理。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佛教提出三世异时因果。因为茫茫的来世,谁也说不清。既然是未知的,说不清的,信仰主义便在这里大施手脚,俘虏一些意志薄弱者。
        业报轮回说在时间、空间各个方面全面描述了一个整体的动态的生命世界,展示了多方面、多层次、多阶段的生命活动,在三世递变的时间循环中又有六道轮回的空间流转和生命形态的变换,既体现了时间的连续性,又表明空间的连续性及各种生命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且通过个体负责、自作自受、因果一致等理论将伦理道德因素注入其中,把人的幸福(苦与乐)与其行为的善恶联系起来,从而勾画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伦理世界,表现了佛教精致深刻的生命伦理观。
        因果报应思想传入中国之后,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中国佛教的一个重要理论。而且由于这一理论浅显易懂,带有强烈的劝善惩恶的伦理道德色彩,很快为中国的儒家、道家所接受、吸收,并加以改造利用,儒家用于劝人行孝尽忠,道家用于宣传成仙得道。这一理论成为中国佛教世俗化和在民间扩大影响的最重要的理论工具,并且广泛地与中国的民间信仰、文学、艺术、习俗等相结合,成为影响深远的具有特色和生命力的佛教伦理文化,为中国佛教的立足、发展和壮大起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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