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舅表婚
婚姻形式之一。指兄弟的子女或姐妹的子女之间互相缔结婚姻关系。学术上亦称“交错从表婚”。可单分为“姑表婚”、“舅表婚”。在黔东苗族称“还娘头”。它是原始社会亚血缘婚形式的残余,它以亲族感情和某种继承特权为其依存基础。古代人们把舅家儿娶姑家女看成是对当年姑母外嫁的一种补偿与交换。有谚云“姑妈女,顺手娶。” “舅舅要,隔河叫。”都反映了姑舅优先权。此俗直至近代仍在中国苗、布依、傈僳、土家、拉祜等族中沿袭。傈僳族的“阿尼木底”婚,苗族的“还姑娘”习俗,舅家不仅可优先娶外甥女为媳,而且即使无子,外甥女出嫁的聘礼也归其所有。在景颇族、拉祜族中则实行舅父女嫁姑妈儿的单向婚配,与汉族、满族的“姑母做婆”的单向习俗相同。它源于娶姑母之女是近亲血缘的“骨血倒流”,会招致灾祸的观念,故严加禁忌。姑舅表婚是一个遍及世界各地的婚俗事象,在印度、东南亚、大洋洲的土著、南非、南美、西伯利亚随处可找到例证。在澳洲西部、斐济群岛,许多部族规定外甥一定要娶娘舅的女儿。西伯利亚吉里雅克人也规定男子要娶舅父之女。在南美,乞布察人称呼丈夫和姑母之子用同一词,他们也行姑舅表婚。这种落后的婚姻形式对人类的子孙繁衍、人种进化,有严重危害,我国新颁布的《婚姻法》已明令禁止。
今日更新
-
朝鲜人参拜祠堂习俗
[2020-04-02]
-
朝鲜人的忌四习俗
[2020-04-02]
-
蒙古人的宗教信仰
[2020-04-02]
-
蒙古人的喇嘛教信仰
[2020-04-02]
-
蒙古人的扬奶求福习俗
[2020-04-02]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