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2020-03-27 可可诗词网-民俗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婚姻关系的解除,指已婚夫妻双方通过一定的仪式或手续正式解除婚姻关系。除了个别地区和民族因受宗教观念或国家法律的限制不得离婚外,多数民族允许自由离婚,但在夫妻所拥有的权力上却常常极不平等。在中国、印度、穆斯林国家里, 男子在离婚上享有特权。在我国, “离婚”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封建礼教规定夫可休妻,妻不可休夫。旧时,在汉族地区,离婚常使妇女陷入绝境。而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夫妻离婚相对较自由。布朗族男女只要用一根蜡条,双方各执一端, 从中断开,各取一半,即可离婚。瑶族离婚时,男女双方用刀将竹筒一破为二,各执一半,即算离异。而达斡尔族离异则要举行仪式,丈夫匍伏于地,妻子从他颈上跨过,并在烟囱灶口缠上白布条,象征原夫已亡,即为离婚。而撒拉族可凭“口唤”离婚,只要丈夫说声“我不要你了”,即为离婚。与此相似,约旦国的贝都因人的丈夫只要在有两个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妻子说三次:“我要和你离婚。”即可达到离婚目的。在印第安民族中,夫妻离婚极为自由,只要明说自己已感厌恶,便可分道扬镳,另寻新欢。现在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的《婚姻法》规定:若有充分理由,并经一定的法律程序由法院最后裁决,即可正式离婚。也有的国家规定:夫妻在一定的期限内,一直分居,即可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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