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乐无荒 乐与政通:师旷的音乐思想

2023-07-28 可可诗词网-音乐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师旷(主要活动在晋悼公、平公时代)其人其事,在历史文献的记载中,自先秦以来,在传播中往往被涂上奇异的色彩,但是他妙辨音律,善察声听音,考钟律而无毫厘之差等真实形象,却仍由文献的记录中反映出来。相比较而言,先秦的有关文献可能带有更多的真实性,但并不能完全排除这类文献对师旷行为、观念的记录不会染有后人的色彩。这里仅就先秦及后世文献中关于师旷事迹记载中具较大可信程度的传录来考察其音乐思想。
        师旷的民本思想与“好乐无荒”的音乐观念
        师旷的民本思想是其音乐思想的基础。民本思想在春秋时已开始形成,早于或晚于师旷的有季梁的“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子产的“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等重“人道”的思想,这些都是民本思想的萌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齐景公问政于师旷事:
        齐景公之晋,从平公饮,师旷侍坐,景公问政于师旷曰:“太师将奚以教寡人?”师旷曰:“君必惠民而已矣。”
        齐景公酒酣将出,复问为政事;临出行时,又问师旷为政之事,师旷三次的答复,都是“君必惠民而已矣”。此虽为师旷暗示齐景公应疏财以得民心,但是至少在师旷的观念中,为政必须“惠民”,否则会危及统治。这方面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师旷论卫侯之事,《左传·襄公十四年》记:
        师旷侍于晋侯。晋侯曰:“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 对曰:“……若困民之生,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 弗去何为? ……”
        师旷认为,对于那些不顾民生的暴君,人民可以不拥护他甚至驱逐之。历史上晋悼公在位期间能修事功,施德惠,政治统治较开明,应同师旷的影响有关。正是因为师旷有这样的民本思想,在音乐活动中,他才会提出“好乐无荒”的音乐观念来。
        先秦古籍《逸周书·太子晋解》记师旷出使周朝,见太子晋,于宴饮中弹琴而歌。书中记写道:“师旷歌《无射》:‘国诚宁矣,远人来观,修义经矣,好乐无荒。’乃注瑟于王子。”
        此歌词大意为:国家安宁,远客光临,利天下而遵循礼法,虽喜好音乐却不荒淫。其中“好乐无荒”一语虽具有“乐而不淫”(孔子)相似的含义,但师旷之语却并非只谈音乐的表演或享乐行为的不能荒淫,同时也包括不能只沉溺于音乐的享乐而荒于政事,只图人君之乐而荒疏安民之道的意思在内。这并非今人的引申、猜测。因为在《逸周书·太子晋解》的记录中,师旷正是在听王子晋谈其志在行虞舜之道以利天下百姓,倍加赞赏之后唱《无射》之歌的。
        对于只图人君之乐而将自己放在万民之上的行为,师旷是视之如仇的。《韩非子·难一》记晋平公与群臣宴饮行乐,“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于壁”。师旷常侍于晋平公身旁,并非不知道这是晋平公的话,但他仍以琴撞之,是明白表示了自己的愤怒情感。如果没有民本思想,这位古代乐师是不会有如此激奋的举动的。
        乐与政通的音乐思想
        将社会音乐生活现象与国家的盛衰表征联系起来看,是古代音乐思想始终不绝的一个优秀人文传统。师旷评论、分析社会音乐生活现象,亦是如此。《国语·晋语八》载:
        平公悦新声,师旷曰:“公室其将卑乎!君之明兆于衰矣。夫乐以开山川之风也,以耀德于广远也。风德以广之,风山川以远之,风物以听之,修诗以咏之,修礼以节之。夫德广远而有时节,是以远服而迩不迁。”
        晋平公喜欢听以郑卫之音为代表的“新声”,反映当时新兴的俗乐已传播至宫廷。对这一音乐现象,师旷最直接的反应是,“公室其将卑乎”!将此作为晋国行将衰微的征兆。师旷谈到“乐以开山川之风也”,即是认为音乐是与国家的风化状况相联系的。按照一定的礼仪规范(“有时节”)制定的音乐行为方式(“修诗以咏之,修礼以节之”),能够“远服而迩不迁”,百姓听到这类音乐会感其道德风化而安居乐业。言下之意,“新声”的流行,则意味着原有的礼乐制度行为规范不再有约束力,百姓不安于其业而社会纷争,王室衰微,天下将乱矣。
        师旷“乐以政通”的音乐观念,反映在其音乐行为上,有以风歌来判断、预测战争胜负的。《左传·襄公十八年》载:“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
        这是说师旷通过吹律以咏南北歌调,发现“南风不竞,多死声”,因此判断“楚必无功”。一般据《周礼》所谓“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来理解师旷是以吹律听声来卜出兵之吉凶。这不失为一种颇带神秘色彩的理解。但是,如果认为师旷作为晋太师收集有当时楚地的风歌,由吹律以咏风歌的行为(包括对楚地风歌——甚或军歌的曲调情绪特征与所唱内容的了解)来判断楚军士气对战争进程与成败的影响,或许是一种更接近于实际的推测。从社会音乐生活的角度看,一定时代或特定时期社会普遍情感心理,往往可以通过当时产生的歌调反映出来,是可以相信的事。文献记录中某些带有神秘色彩的事迹,往往掩饰了生活中原本真实性的一面。例如《左传·襄公十八年》记师旷听“鸟乌之声乐”而判断“齐师其遁”,并非神秘,而是古人战争中惯用的以乌测敌营虚实之法。师旷由吹咏风歌而知敌师战败的音乐行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乐与政通的音乐思想。
        察声辨音的审美鉴赏力与以音不调为耻的审美观念
        师旷作为杰出的古代音乐大师,具有相当高的审美鉴赏力以及听觉审美要求。《韩非子·十过》记师旷听卫灵公乐师涓鼓琴而识其由来,是他辨新声、识古音能力的证明。尽管这则记载本身荒诞不经而充满神秘色彩,但编纂这类故事所依据的一些事实(如师旷善于分辨古今之曲的传承关系,以及音乐情绪特征与风格上的区分),却是可信的。
        师旷在辨音听律中,有十分严格而精细的听觉审美要求。《吕氏春秋·长见篇》记师旷欲善调钟之事,其文如下:
        晋平公铸为大钟,使工听之,皆以为调矣。师旷曰不调,请更铸之。平公曰:“工皆以为调矣。”师旷曰:“后世有知音者,将知钟之不可调也,臣窃为君耻之!”至于师涓而果知钟之不调也。是故师旷欲善调钟,以为后世之知音者也。
        该文记师旷“欲善调钟”,是说师旷不仅要求必须严格、精细地调整钟律,表现了一种堪称音乐声学与乐律学方面严肃的学术精神与品格,并且以钟律不调为耻辱,这里除了显示他的职业精神外,也反映师旷以音不调为耻的听觉审美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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